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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说明书五大陷阱:自评风险等级
money.fjnet.cn 2013-07-18 09:42   来源:    我来说两句

问题二:产品评级不靠谱客户测评走过场

在产品说明书中,我们经常还能看到相关风险评级,如中信银行[-0.27% 资金 研报](601998,股吧)一款产品就在说明书中显示为PR2级(稳健型,黄色级别),优选财富高级理财经理周琳告诉记者,“这都是银行自己给自己评定的,并非是第三方机构评的,意义不大。”

事实上,该款产品确实在说明书中继续阐述了风险分级:“风险分级为中信银行自行评定,仅供参考,中信银行并不对前述风险分级结果的准确性做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记者发现,不仅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本身不可靠,而银监会明确要求银行必须进行的投资者风险测评,不少银行也在走过场。银监会明确要求,各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要全面评估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在提供投资产品时向投资者警告潜在投资风险。

不过记者近日在滨江东路一股份制银行的网点购买理财产品时却发现,理财经理并未为客户的风险进行认真测评,而是拿出一份空白的风险测评表对记者说,只需签字就行,具体的项目她会帮记者填写。然后,问都不问便在风险测评表上划起钩来,然后自作主张地给记者定了一个稳健型的风格。

问题三:清算期不享收益拉低实际收益

此外,银行理财产品还会声称资金募集期和清算期不享有收益,通常情况下是按活期存款利息计算的。周琳表示,如果投资者买入时间较早,而该产品的募集期和清算期又比较长,实际收益率会被拉低。

“当产品到期时遇上法定长假,清算日则会继续顺延,银行兑付期进一步拉长。而产品标榜的高收益率,也因银行占用资金的时间过长大打折扣。”周琳说。

事实上,银行的理财产品确实不是款款达标。据普益财富公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在6月公布的到期收益率的产品中,有7款未实现预期最高收益率。

问题四:霸王条款堂而皇之被列出

理财产品说明书里的霸王条款不仅会出现,且会出现很多次。在一款理财产品说明书中,记者看到:“在各投资周期内,客户无权以任何理由于该投资周期到期前要求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当相关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等不利情形时,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款该期理财产品。银行将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变现和收益分配,如遇市场发生重大波动或其他非因银行的原因导致本理财产品的投资资产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变现,银行可延长变现和收益分配期限,但应进行公告。”

周琳表示,事实上,这些设计条款只有利于银行。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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