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五:推卸责任自发产品变“委托”
记者在中信理财之惠益计划稳健系列6号26期风险揭示书上看到,中信银行明确表示“本产品是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中海信托)组成的联合金融服务团队推出的理财产品。”但在产品说明书中却看到了另一句话:“中信银行作为投资者的代理人……”
可见,银行只承认是代理、委托关系,但事实上作为理财产品的发行方,银行与投资者之间是信托关系。
银行业资深业内人士陈先生表示,信托关系中受托人要承担后果责任,但委托关系只要受托人在委托范围内行事,不用承担后果,“比如你让中介帮你出租房子,就是委托关系,出租不出去,中介不用承担责任。”陈先生表示。
业内调查
管理费托管费外
银行还大赚利差
调查中,记者发现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资金具体投向并不了解。那么,银行设计理财产品出于什么考虑?
考虑一:满足业绩需要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银行间竞争压力加大,部分银行对流动性管理不严格,贷款过多,受监管机构年中存贷比考核等因素的影响,银行在短期内资金面紧张,迫切需要通过发行高收益的理财产品,解决资金问题。
考虑二:稳定客户群
对银行来说,发行理财产品是稳定客户群的行为。“如果不发行,客户就不满足于存款的收益,可能会流失到其他银行或将资金投向其他的理财项目。”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业务负责人张先生表示。
考虑三:获得中间利差
理财产品除了带来佣金(管理费、托管费)收入外,还会带来利差收入。如将客户资金投资较长期的债券,收益率通常会比承诺投资人的收益率高,理财产品如能滚动发行,则不会出现流动性风险。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银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托管费年化利率是0.08%~0.05%,管理费是0.5%~2%。此外,银行还会赚取2%~4%的利差收入。
投资分析
理财产品仍有高收益率
上周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价全线回落。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平均收益率4.49%,与6月底最后一周的5.11%相比降幅为12%;发行量亦下降近20%。但三季度银行理财产品发行量或将增加,会在当前的高收益率水平小幅波动。
银率网分析师认为,在近期股债双熊的形势下,投资者可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以及资金的流动性选择高收益理财产品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