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集中的购房需求增长与缴纳水平增长并不相符,容易出现收支倒挂现象。”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汪丽娜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正是因为公积金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各地公积金中心不得不选择提高公积金缴存上限,降低贷款上限以归集更多资金。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表示对公积金缴存上下限进行调整,根据规定,2013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较2012年提高642元,达5252元,下限提高10元,为120元。
此外,天津、大连、桂林、南京、南宁、北京等多地也提高缴存上限,武汉甚至取消了实行了三年的公积金缴存“保底限高”政策。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布公告,7月1日起,武汉城镇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不再设定上限,但月缴存基数超过2936元的部分需缴纳个税。
而在公积金缴存上限提高的同时,部分地区公积金可贷额度却在下降。连云港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显示,6月1日开始暂停3次以上(含3次)公积金贷款申请,并将原先的贷款额度不超过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5倍,调低至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0倍,同时调整提取还贷后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得低于贷款余额的1/10。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发布通知,个人购房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30万元,夫妻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至60万元。
问题
公积金管控风险加大
一方面,由于前期购房需求的集中释放,住房贷款需求集中增加。另一方面,随着楼市调控趋严,商贷利率折扣减少,因此,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公积金贷款。但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公积金利用率的提高,公积金的管控风险逐渐凸显。
以杭州为例,杭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流入资金主要包括市民缴纳的公积金以及历史贷款的每月还款进项,而支出则主要是新发放贷款和提取资金。
“正常的话,是按流入多少钱发放多少钱,资金相对封闭运行的。”杭州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说。
上述人士指出,职工只要缴纳公积金满一年,在购房首付后即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的钱,然后再向公积金中心贷款几十万,而职工此后每月交进账户的钱又会被自动转走。“买房的人多了,中心资金必然紧张。”
汪丽娜指出,我国公积金实行时间较短,设立初期使用率并不高,因此未考虑存贷机制等问题,甚至有地方公积金出现个贷率曾高达120%。“虽然现阶段有公积金贷款红线控制,但是缓贷、断贷现象近年来频繁出现,有频率增高之势。”
快房网首席评论员程伟明对此表示,虽然“公转商”贴息、轮候制度等业务或管理方法的推出有助于解决公积金中心额度不足,放款时间过长等问题,“但这毕竟是权宜之计,如果公积金缴存跟不上公积金贷款的需要,那么长远看仅仅靠这个措施是不能解决根本问题的。”
因此,汪丽娜表示,在我国公积金运用率大幅提高的背景下,为避免公积金贷款缓贷、断贷现象的发生,我国应建立良好的公积金存贷机制,控制存贷比例,加大对公积金风险的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