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其介绍,过节前后送礼往往是一种感情维护,而有新项目上马,需要新增贷款时,企业则会专门送礼,礼物价值远大于过年过节。“就支行行长一级,据说南通企业老板一般过节送卡和现金起步价2万元。”前述人士透露。
记者采访的多位银行人士称,直接送实物和代币卡的,往往存在于银行职员和企业不是很熟悉的情况。如果双方已经很熟,利益输送则较为多样。
“比如一些企业会让银行人员去买房,购房价比市场价低几万元,这中间的差价由企业老板补上,也可以是买车。”安徽一位城商行人士称,再熟悉一点,也可以约银行员工一起打牌,中间故意输掉一些钱。
他告诉记者,安徽蚌埠一家县级信用社的一位营业部主任,利用别人的名义开了一家餐馆,每次企业请他吃饭,他就指定这家餐馆,“这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模式。”
同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同地区的银行业“收礼风”各有不同。比如,上海地区反映收礼情况较少,有时候过节还要给客户送礼;上述安徽人士则称,当地不少大行和农信社收礼较普遍。
“一般大行贷款利率相对低,企业更趋向于通过送礼,获得大行的贷款;同时大行基层员工收入低,‘提高’收入的动力很强。”上述南通股份行负责人说,南通地区目前暴露出来的几起银行受贿案,人员都来自大行,最近一起为当地一家大行快退休的营业部主任帮一家企业倒资金,收受十几万元。
企业大方增股:行长“影子股东”
“企业采用赠股的形式,做的是长远考虑。拥有股份以后,银行支行负责人会更持续‘照顾’相关企业发展。”
除了“被动”收礼,不少基层银行人员利用资源优势,主动谋取利益。
2012年闹得沸沸扬扬的温州商人林春平收购美国太平洋银行事件背后,温州法院不久前公布的一则消息并未引起市场提案多关注。消息称,某国有银行温州经济开发区支行行长吴某被证实帮助林顺利获得5600万银行贷款。贷款部分为担保贷款,但担保企业为林春平的关联企业。最为“对价”,吴某以其朋友朱某的名义,在林春平旗下一公司“搭干股”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