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跨境业务调查 人民币返还境外变收购资金
跨境人民币变身“收购资金”
随着固力保集团向中国市场投放新研发的机场用摆动门、地铁摆动门与对开扇门,戴永贵开始筹划收购境内企业,进一步降低零部件成本与提高当地售后服务品质。但他意外发现,将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资金用于收购境内企业,同样存在灰色操作地带。
一家此前涉足类似收购的跨国企业资金部主管透露,尽管国内政策不允许贸易项下人民币用于资本项目,实际操作却“行得通”。
通常,跨国公司将跨境贸易结算人民币资金,先以境内贸易形式转给一家境内关联公司,由后者出资收购境内公司。这种资本运作的实质,等于跨国企业 先将流动资金转至关联公司作为收购资金,再由跨境贸易结算资金充作流动资金使用,只要资金分期划拨,两者资金类型难以准确区分。
这种做法也得到个别跨国企业总部默许。毕竟,如果跨境企业中国分公司大量占用股东贷款用于收购,同样会被股东及当地监管部门质疑利用收购“转移”利润。
“这同样需要银行的配合,通常跨国企业只是提出收购资金划拨要求,具体资金划转的合规性问题,需要银行解决。”他透露。银行往往向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但考虑到业务资金往来的复杂性,监管部门未必能察觉跨国企业挪用跨境贸易人民币资金用于收购。
作为“掩护”,部分银行会要求跨国企业“双管齐下”,即部分收购资金来自境外总部公司以FDI形式进行美元结汇筹资,部分则来自境内企业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他透露,类似收购案例正越来越普及,毕竟跨国企业手里的闲置人民币急需找到使用范围,尽管这些资本项下的资金用途,仍然游走在灰色地带。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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