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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九成是恶意透支
money.fjnet.cn 2013-08-13 14:58   来源:云南信息报    我来说两句

案例

行职务之便冒用他人信用卡

据检方通报,某银行工作人员李某某,建议其朋友冯某办理信用卡,但银行在审核时认为冯某的个人收入过高不符合实际而没有通过并电话告知了冯某,李某某便利用其在银行负责信用卡业务,包括信用卡发放工作的便利,说服审核的同事通过了冯某的审核,在信用卡办理好之后其并没有通知冯某也没有经过冯某的同意,就把冯某的信用卡拿了自己使用直至案发。

所谓“冒用他人信用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未经合法持卡人的同意,使用该持卡人的信用卡进行诈骗的行为。这种方式的犯罪主体主要是利用职务或工作的便利实施。未经合法持卡人的同意,使用该持卡人的信用卡,而后,大肆提款或消费。诸如此类的案例较多,大多数被冒用者多因出于友情帮助,碍于朋友情面,借身份证给朋友办卡,继而带来很多麻烦。

伪造虚假证明骗领信用卡

据检方介绍,农民方某某,伪造虚假的某校学生科副科长工作证明和年薪3.5万元的收入证明,骗领信用卡用于刷卡购物和取现无力归还而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又如嫌犯沈某,沈某纠集石某、吴某等人,假冒上海置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绿谷集团有限公司等名义,持伪造的公司人力资源部印章,在上海市一家人才报纸上刊登虚假招聘广告,骗取众多应聘者的资料。他们利用部分资料制作了假身份证,并凭此假冒应聘人员之名到各大银行共办理了39张银行贷记卡。

伪造虚假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利用银行浮于形式的审查而骗领信用卡。除了窃取持卡人的数据资料,还包括了加工,套现以及犯罪人之间的相互勾结。致使犯罪的源头难于查清,也导致了许多人信息泄露造成巨大损失。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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