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霸王条款松动 超额收益不再独吞
money.fjnet.cn 2013-08-19 10:27 来源:中国网
我来说两句
“霸王条款”松动
分配模式革新?
本报记者查阅该农商行官网得知,该行正在募集期的该款产品收益类型为非保本浮动,投资期限为365天,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5%至5.4%。
该款产品的创新之处在于银行对其增加了浮动业绩报酬。该款产品的说明书中明确定义了产品固定费用以及产品的浮动业绩报酬。产品的固定费用包括:销售管理费、信托报酬、保管费率、资产管理费等,费率合计为1.31%/年。
浮动业绩报酬收取的条件是;(1)产品年化收益率低于5.4%(含)时,银行不收取浮动业绩报酬;(2)对高于年化收益率5.40%收益部分,银行按20%的比例收取业绩报酬。
一般银行理财产品对高出预期最高收益率的部分,都是银行以浮动管理费形式全部收入囊中,投资者得到的仅是预期的最高收益。如果浮动业绩报酬以20%的比例提取的话,银行就让出了80%的超额收益。
银率网分析师认为,由于投资者与银行的信息不对称,在产品到期时,多数银行也只是公布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从不公布实际实现的收益率,因为所有信息都掌握在银行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浮动业绩报酬”恐怕也将成为一个营销噱头。因此,正如此前监管部门再三强调的,银行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问题仍是亟待解决的核心。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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