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部、西部各建一个长效产业对接平台
上述问题该如何解决,产业转移怎样才能够合理有序?
这位负责人认为,政府部门的核心工作是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对不同区域实施分类指导,减少恶性竞争,创造有利于产业转移的良好环境,促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他表示,下一步工作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产业转移的引导。
首先是要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和改善对产业转移的指导。力争在中部、西部各建立一个长效的产业对接平台,同时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产业转移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其次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对各地产业转移工作的分类指导。各地区产业发展方向重叠,缺乏宏观指导。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必须加快制定出台引导产业有序转移的政策措施。目前,工信部已完成“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初稿,正在与各地交换意见。
此外要推进区域产业发展的深度合作,建立互利共赢的产业转移机制。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发达国家部分制造业回流,承接国际高端产业转移不如预期顺利。中西部地区的承接竞争则出现了前面提到的种种问题。因此,必须正确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以区域产业发展合作为目标,探索建立产业对口合作、产业转移园区共建、收益共享、税收分成、互利共赢的机制,进一步削弱行政壁垒,促进要素在更广阔的地域内聚合、集散、调配,使产业发展向更加集约、更加高效、更加绿色、更加开放的方向迈进,培育出更多的跨国集团和国际品牌。
【延伸阅读】
支持企业以整体迁移方式转移
本报北京1月8日电 (记者富子梅)为做好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的工商登记衔接,工商总局日前提出意见,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意见指出,支持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产业转移中新设企业。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经营项目,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有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都要积极支持,引导投资人依法办理登记。
支持企业以整体迁移方式实现东部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的有序转移。企业迁入地和迁出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联系与合作,理顺两地企业登记软件系统和企业登记档案管理的衔接,确保企业登记信息和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对迁移企业拟保留企业名称中原有字号和行业表述的,迁入地企业登记机关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积极支持。
支持产业转移中企业资产整合和兼并重组。针对企业并购重组中涉及的登记程序、登记事项等问题,指导企业完善改制重组方案。拓宽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种类,为企业资产整合提供法律支撑。积极运用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等行政职能,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企业融资能力,促进财产性权利转化为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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