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销售事实?
陈昱平告诉记者,上海和鹰原先的主营业务是裁床,但这一块的销售额不大,难以达到上市的门槛,所以和鹰科技才会通过江苏瑞鹰和羽鹰介入服装吊挂业务,以扩大销售额。
举报信中称,江苏瑞鹰、羽鹰在以凌军为法定代表人的江苏和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建湖和鹰生产工业园区内一边生产服装数控裁床的同时,一边大量生产“亿佳”商标的服装吊挂流水线,并由江苏和鹰以软件和硬件的形式销售给瑞鹰和羽鹰以达到增加虚假销售额的目的。
举报信指出,江苏和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11年上半年至今的销售业绩报表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关联企业羽鹰和瑞鹰生产的服装吊挂生产线相关产品的销售额。在招股书中毛利分布信息表中,2011年1-6月江苏和鹰科技销售金额为24742645.09元,达到和鹰科技总销售额40.57%的比例,并且软件销售比例极高,不符合服装机械行业软、硬件一体设备的行业规律。
“这一点纯属子虚乌有。上海和鹰并没有进入服装吊挂业务。招股书中所披露的销售收入中,全部来自设备,软件以及服务配件三大领域,无任何服装吊挂业务。”祝德凯强调说,在上海和鹰的主营业务自动裁剪设备领域,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已经超过50%。
举报信中还提到,为了尽快上市,上海和鹰在招股书里面提到的“三六一”的销售回款模式,即30%定金、60%安装后1年内收取、最后10%质保金的资金回笼方式,是从去年8月才开始突击改变的。之前的2011年3月至6月,和鹰裁床销售政策都是先支付定金20%-30%,上海和鹰开具全额的增票给客户抵扣,余款在2年内分期付清客户无需承担利息,余款在3年内分期付清的客户需承担余款利息,风险很大。
对于一点,祝德凯回应说,上海和鹰的销售回款模式不存在突击改变,分期收款销售是重型装备行业的通行做法。而且,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客户在后期使用机器上严重依赖上海和鹰,需要上海和鹰提供故障修理以及操作培训等,所以这种销售方式的风险是可控的。
值得一提的是,和鹰科技在招股书中表示,计划通过募投项目,将数控裁剪机、自动铺布机的年产能分别提升到2016年的2300台和2220台,是2010年数控裁剪机300台产能的7.67倍,是2010年自动铺布机220台产能的10倍左右。但是,如此爆炸式增长的产能是否能够消化,也仍待观察。
不过,祝德凯表示,随着企业用工成本的上升,自动化装备的使用率会大幅提升,特别是公司的下游客户,服装企业在经历了一轮行业的洗牌之后,一些规模较大企业,在吸纳了小企业的订单后,对自动剪裁设备的需求也在持续增加,最近几年国内数控裁剪机市场持续保持着50%以上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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