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厦门可参加社保 须6月30日之前申报缴纳
社保厦门网-厦门商报讯(记者李婷 通讯员 余娜)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外税分局了解到,从今年开始,在厦门工作的外国人也可以缴纳社保了。
据介绍,已在厦门市就业且符合参保条件的尚未参保的外国人(包含港澳台),应在今年6月30日之前申报缴纳社保,补缴时间从2011年10月15日起。如在7月1日后补办,则按规定从欠缴之日起加收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在厦门市参保的外国人,按照外来员工或者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的缴费标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事业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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