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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税收优惠政策或年内出炉
money.fjnet.cn 2012-06-28 09:26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在这三大支柱中,第一支柱是强制性的,第二、第三支柱是企业和个人行为。

前述权威人士介绍,此次拟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的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和第三支柱,企业和个人自主选择余地大。此举对我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完善和扩容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目前,我国已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参考的是美国的“401k计划”,即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建立的基金式养老保险制度。但有所不同的是,在美国,企业为个人缴纳的养老金作为成本不用纳税,个人缴纳养老金部分及其投资收益推迟至领取时才缴税。

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只对企业缴纳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进行税前列支,对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因此,我国企业年金发展缓慢,截至2011年底,参加企业年金企业仅为4.5万家,参与职工数量为1500万人,规模为3500亿元,参与人数在全部就业人口中占比不到1%。

对商业养老保险税收优惠,早在2009年3月,国务院批复上海建设“两个中心”的意见中已明确指出,“鼓励个人购买商业养老险,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会同上海市研究具体方案,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产品试点”。

除上述方案外,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近期表示,正与有关部门探讨养老金等长期资金入市税收减免等方面措施。财政部副部长李勇日前表示,对我国养老基金发展要给予适当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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