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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集团上市路再蒙阴影
money.fjnet.cn 2012-06-27 09:30   来源:东方网    我来说两句

眼下正值人保集团整体上市的敏感期,旗下子公司人保财险却被曝涉嫌商标侵权。

据悉,人保财险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大量使用他人注册的“直通车”商标,其涉案金额或超千亿元。和君创业资讯集团首席合伙人李肃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这是继IPAD纠纷发生并引起全球密切关注之后,商标侵权数年并形成上千亿巨额侵权获利的又一重大事件,堪称是“I-PAD侵权事件国内版”。

6月17日,当事人一方石刚的代理律师陈若剑对《中国企业报》记者表示,他们已经决定在内地状告人保让其负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而他们也已在香港聘请律师,将在香港起诉人保财险侵权,索取赔偿。

人保集团三年前就开始谋划A股整体上市,然而上市之路却不平坦。去年年底,因受华闻系资产出售纠纷的拖累,人保集团不得不再一次延迟上市日期,将2012年7月做为上市时间。业内分析,人保集团此前已为上市扫清了一切障碍,人保财险直通车的商标侵权事件应该会全力解决。

谁的“直通车”

《中国企业报》记者了解,早在2003年,大连市民石刚就已经在使用“一站式保险直通车”标示和品牌开展保险业务。他在2004年申请注册了保险类的“直通车”商标,在2008年获得了商标证书。

记者从国家商标局备案信息中获悉,该“直通车”商标注册号为4207334,有效期至2018年1月6日。据显示,该商标核定服务项目几乎包括保险所有业务范围。商标申请成功后,“直通车”商标在大连已有多家保险机构在使用。石刚先后将“直通车”商标授权许可给大连合盟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大连亮点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和大连九星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从事保险业务等相关经营。

另一方人保财险则在2009年获得保监会批准并且在该公司电销车险上使用电话车险“直通车”保险专用条款和费率。

石刚代理律师陈若剑对记者表示,人保财险电话营销专用“直通车”机动车保险条款费率于2009年9月获得保监会批准,此后一直到现在,人保财险广泛在旗下电话营销、网站、店面装潢及宣传单等使用“直通车”商标,产品覆盖范围也覆盖车险、意外险以及家财险等品种,涉嫌侵害石刚对“直通车”注册商标的商标专用权。

石刚称,在发现人保财险开始使用“直通车”商标之后已和人保财险以及人保集团多次私下沟通,并于今年3月在大连提起了诉讼。

人保财险是H股上市公司,香港证券监管部门和香港联交所对人保财险也有管辖权,因此将在香港对人保财险提起诉讼。据法律方面人士介绍,如果按照内地法律对商标侵权的赔偿,最多也就50万,而在香港就大不一样了。目前,石刚及律师都表示,已经决定在内地状告人保让其负商标侵权的行政责任,同时,他们也已在香港聘请律师,将在香港起诉人保财险侵权,索取赔偿。

今年3月份人保财险接到法院传票后,以“直通车”商标石刚三年未连续使用为由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了撤销“直通车”三年使用申请。

这源于商标局的规定,即连续3年不使用就可以到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人保在收到诉讼之后,就提交了撤销的申请。石刚代理律师坦言,如果商标被撤掉了,人保也就不存在侵权了,属于法律上的技巧。

而石刚则向记者列举了网站宣传等他认为可以作为商标在人保使用期间自己有连续使用的证据,目前商标总局尚未就此作出裁决。

6月21日,陈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已经同人保财险法律部的律师进行了非正式的沟通。“但很遗憾,至今仍没有任何实际进展。”陈律师说。同日,《中国企业报》记者致电人保财险法务部,对方以经理前往集团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对涉及的商标侵权一事绝口不提。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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