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培训门”
上海三一重机裁员风波暂告段落的同时,沈阳三一重装也于7月9日获取了初步的处理进展。记者从该公司了解到,当天下午,约100名研究院员工至人力资源部门,排队领取赔偿金离职。
赔偿的金额,以工作年限(N)乘以月工资收入计算。这对此次离职人员的主体——2011届入职员工来说,相当于领取一个月的工资。
而相比于上海的转岗,这里发生的则是一场由培训而引发的“裁员”争议。200多名重装研究院的研发工程师,在6月29日收到邮件通知,称被列入“优化30%的人员名单内”,需于7月2日前至人力资源部报到培训。
上述三一重装高管告诉本报记者:“本来是给员工安排了培训,但是不知道传达过程中哪一个环节受到了误读。”
但对此说法,员工并不买账。“为什么要培训?没有任何关于目的的说明,没有人员界定标准。”有涉事工程师向记者表示,“我们反对后,又说是要进行一场考完无法查卷的‘任职资格评定考试’,不合格者才参加培训,我们视作是对我们的一场侮辱。”
7月4日,向人力资源部门要求答复未果后,沈阳三一重装的部分员工于7月6日至沈阳市信访局投诉,这令三一方面陷入极大被动。
除了重装公司老总承诺,员工可自愿选择培训,而无论参加培训还是留岗,公司都会一视同仁不会区别对待。7月6日当晚,三一集团总裁唐修国还特意致信安抚员工情绪,表示公司不会无理由调岗降薪。
“现在有不少单位采用上述这些方式进行人员调整,其实有些时候涉嫌违法。”7月9日,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主任俞敏律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比如员工参与培训学习,首先工资待遇不能有变化;如果是转岗,或其它涉及劳动合同条款内容的变更,这必须要劳资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如果是单方变更,那么必须有‘依法变岗’的理由——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即使如此,转岗后的岗位也得与员工的知识结构水平有一定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