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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新政鼓励外资投向四产业
money.fjnet.cn 2012-07-10 06:48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记者谢丹)投资总额在5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我省将给予每个项目100万元的招商经费支持。经过我省认定的鼓励类外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享受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扶持。

昨日,省政府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这四大领域。

重大项目将给专项招商经费

对外资的引进首先体现在资金的支持上,《意见》除了明确对重大项目给予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外,对于投资在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四市的外资,投资总额在1亿-5亿美元的,每个项目将给予50万元的招商经费支持。省内各地引进500强跨国公司和台湾百大企业,在项目洽谈推进阶段,给予对外招商部门每个项目20万元的招商经费支持。

同时,经过我省认定的鼓励类外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设备享受省级进口贴息资金扶持,对企业购置国际先进技术设备,按购置费的5%优先给予补助。对在省内纳税的年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外资工业企业,以上年度为基数,分别按其地方级“三税”(主要指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20%、25%、30%奖励企业。对上年度纳税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当年度“三税”比上年度增幅达30%以上的外资工业企业,其新增“三税”30%以上部分,按其地方级“三税”新增部分的30%予以奖励。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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