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愤不过,余先生一纸诉状,将支付宝诉至法院。
“本案交易虽在小扑一手策划下完成,但其能够得手的根源在于,支付宝担保交易模式存在重大漏洞,即未对交易双方真实身份、交易详情予以审查,导致支付宝线下沟通的双方可能与线上交易的双方不同,信息不对称让行骗者有机可乘。”余先生通过代理律师告诉中新网记者。
对此,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关部工作人员朱健的回应是:支付宝只是根据用户指令进行操作,并在事后妥善冻结了有关款项,在这过程中并未做错什么,若最终走向司法途径,支付宝会依照判决履行责任。
据悉,在此之前,支付宝也因同样问题被起诉。
面对第三方支付平台形同虚设的指责,朱健称,支付宝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开展业务,对指责“无话可说”。
记者了解到,第三方支付被指“形同虚设”已非首次。
今年6月,网络贷款公司“淘金贷”上线一周后突然不能登录,网站负责人失踪,逾80名投资者所投资资金尚未追回,涉案金额逾百万元。
近日,央行公布第四批支付牌照名单,包括网易、苏宁在内的95家新公司获牌。至此,全国已有196家企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而多数支付平台与P2P贷款网站合作模式均为“直接支取”,安全问题一触即发。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认为,经历多次泄密事件后,以安全性为代表的软实力将成为电商竞争的归宿。届时,安全性终将与便捷性、顺畅度等一起,成为衡量电商网站的重要标准。
当然,网民更为关心的是,法律能否发力?
记者了解到,用户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关系在法律中显得很微妙。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认为,第三方支付平台并非金融单位,而是一个委托代收、代付机构。平台与用户的关系,中国目前尚无特定法律,而是沿用《合同法》进行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不能彻底归结到《合同法》中的情形时有发生。总体来说,该领域的法律较为滞后。”姚小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