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清理整顿交易所 浙江等八省区通过验收
money.fjnet.cn 2012-11-08 08:21 来源:证监会网站
我来说两句
为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健康有序发展,防范金融风险,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各省级人民政府作为组织实施清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从实际出发,制定工作方案,深入调查研究,积极稳妥开展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
今年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顿政策界限、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随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清理整顿任务,对检查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各省(区、市)按照联席会议要求,精心组织,扎实推进,陆续开展辖区内清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目前,大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对各类交易场所组织了检查,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停止交易、纠正违法行为。新设交易场所的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重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在清理整顿工作中,各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办发〔2012〕37号文件提出的“总量控制、合理布局、审慎审批”的原则,对各类交易场所认真排查,合理确定保留的交易场所数量、规模和分布,对存在问题的交易场所,该关闭的关闭,该整顿的整顿,该规范的规范。根据国发〔2011〕38号文件的要求,除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交易场所外,其他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监管。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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