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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价与时代同行
——福建省贯彻《价格法》15周年工作回眸
money.fjnet.cn 2013-05-03 09:0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四、推动稳价控价工作,价格监管日趋科学

(一)实施价格调控措施。稳定价格是国家四大宏观调控目标之一,也是《价格法》赋予价格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能。1998年至2012年,我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居民消费价格年平均涨幅为1.7%。这一目标的实现,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及有关部门付出了很多艰辛的汗水。价格部门的主要工作成效是:

——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为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价格、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奠定物质基础;

——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11大类1400多种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实施动态监测,为政府宏观调控价格总水平提供了决策参考;

——建立稳价控价工作长效机制,为今后我省较长一段时期内实施价格调控提供了制度基础;

——规范建设619家平价商店,基本形成对全省城镇居民居住区合理覆盖的网络体系,为政府实施价格宏观调控提供商业流通载体;

——建立价格异动应急机制,有效应对非典时期的口罩、板蓝根、醋以及日本核电站泄漏引发的食盐等价格异常波动事件;

——采取一系列价格干预措施,为重大活动、灾后重建、抑制通货膨胀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目前我省稳价控价工作的基础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将来我们还会根据经济、价格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健全完善,努力建成一个反应迅速、应对有效、运行规范的制度系统。

(二)推动价格改革。近年来,我们对发电侧企业实施标杆上网、“以大代小”发电权交易和脱硫脱硝等电价政策,对高污染、高耗能的落后用电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截至2012年底,累计全省共征收差别电价12.2亿元,已有1382家企业停产或转产,促进了我省产能结构优化调整。2012年,全省居民生活用电统一实行阶梯电价政策,公用事业均等化服务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目前我们正在推行工商业同价政策,为促进服务业发展创造比较公平的电价环境。稳步推进综合水价改革,推进节约型水价管理制度。

(三)加强民生价费监管。15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原则,不断完善各项价费监管政策。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学生学杂费,同时把监管重点转到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材教辅价格水平上。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中,降低依靠大型医用设备项目的价格,逐步实现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降低医疗费用负担的双重目的。在住房价格管理上,对普通商品住房加强明码标价监管,对廉租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成本,促使各项价费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2010年,我们还建立了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压力,截至目前已向补助对象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37亿元,受益人群114万人。

(四)强化价格监督检查。15年来,我省深入开展对农资、电力、交通、旅游、医药、通信、教育、涉企等行业价格和收费检查,办理了48件在全国影响重大的案件,整顿了各种违规乱收费、乱涨价行为,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0597件,查处违法所得16.22亿元,退还消费者和用户6.67亿元,有力保障各项政策的落实,维护了良好市场秩序。

五、推进价格行政服务,价格服务能力日益增强

(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从2005年开始,全省价格系统开展了价格服务进校园、进农家、进医院、进社区、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等“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社会反响强烈。2006年4月,全国第一次“价格服务进万家”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在福州市召开。省物价局连续两次荣膺“全国价格监管服务先进集体”。

(二)健全价格举报制度。各级价格部门以 “12358”价格举报工作为平台,确立了价格举报工作规范化流程,建立健全了值班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报告制度等制度,组织开展了“12358八闽行”活动。目前已接受群众投诉、举报17.51万件,办理16.77万件,在联系政府部门、倾听群众呼声方面发挥了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拓展价格认证服务领域。涉纪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坚持客观、公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提升了价格认证机构的权威性和公信度;开展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服务社会的价格认证,拓展和延伸了价格部门公共服务职能,受到普遍好评。

(四)建立价格行政调解制度。2010年、2012年,省政府先后制定修改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价格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制度相互衔接的机制。目前已调解成功价格争议案件1190件,探索出了一条预防和解决价格矛盾的新路子。

价格工作没有止境,努力促进物价稳定、经济繁荣、人民安康是全省各级价格部门努力的方向,也是全体价格人不懈追求的梦想!

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艳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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