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治理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行长王官明在研讨会上分享了实践经验,“民营资本进入有一定局限性,特别是决策基础相对薄弱。董事会,监事会各个层面需要有一个顾问团队,有利于提高我们战略决策水平,同时加强董事会监事会的核心作用。董事会高管是进行聘任的,不受股东和当地政府的影响,我们做比较独立。”
徐滇庆在拟出的十二条民营银行治理规范建议中也提到,“在治理结构中,要特别强调防范股东企业的关联贷款”。而在风险防范部分,特别要股东在申请时就阐明一旦出现较高的不良贷款要如何处置,以及设立相关的退出机制。
退出机制倒逼存款保险
增加退出通道和存款保险制度都是监管层近期研讨的重点。“不得死者不得生。”徐滇庆非常强调退出机制重要性的方式。他认为,判断民营银行试点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在批准多少家进入,而是在不影响地区和全局金融稳定的前提下,若干年以后能否成功地关掉不合格的银行。
“如果能在进入的时候就设计好退出的程序,那我们就敢放。”按照他的建议,如果退出机制顺畅,确定审批放行的数量就不再是难题。“建议审批新建银行的数量在100家左右,平均每个省市地区3-5家。如果新批数量太少,很难通过实践了解各地的具体情况,因为中国东南西北经济环境差别太大。”
出于对民营银行风控能力的担忧,智囊团纷纷提议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一方面可替新银行增加信用有助于累积存储资金,一方面将实现用市场化手段化解金融风险。
存款保险的益处恰在2009年的金融危机中得以体现。“如果没有存款保险,美国金融危机不会这么快就消停。改革总是在与危机赛跑,应当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强调。
“为了减轻民营银行负担,是否由国家财政拨款解决民营银行的存款保险。今后随着规模增加,国有资金提供的存款保险再逐步淡化。”徐滇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