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金融城”疑改变科研用地用途
占地约20万㎡的东莞生命金融城,涉嫌假借“金融”之名,私自改变科研用地用途,且施工现在大大落后于原订计划。
时间回溯至2009年12月,东莞松山湖管委会前往深圳招商引资。当时,生命人寿就与管委会达成协议,计划投资20亿元在松山湖设立生命人寿保险集团总部、各专业公司总部及后援中心。
2011年4月,生命人寿拿下松山湖北部工业城编号分别为2011T025、2011T026、2011T027的三宗地块。三宗地块总计为21万㎡,总价13118万元,折合约为600元/㎡。据挂牌信息显示,三宗用地均为“科研设计”,产业类型为“研究与试验发展”。
东莞生命金融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也显示,“项目用地已经东莞市国土局审批,并且已同意将该地块用作科技研发用地。”
同时,《环境影响报告书》还透露,项目建成后设有4栋6层的办公楼;5栋7层的办公楼;3栋11层的办公楼;2栋12层的办公楼;1栋33层办公楼;1栋7层的活动楼,总建筑面积达到47万㎡。
“这么大的面积,生命人寿肯定是自己用不完的,会有一部分对外租售。”松山湖管委会建设局工作人员披露道。记者就此向东莞生命金融城一名袁姓负责人核实,也同样得到准确答复——除了满足生命人寿自身的办公需求外,部分物业会对外租售。
生命人寿此举已实际改变了科研土地用途,转作了商业用途。今年4月25日,东莞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全市科研用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科研用地有明确的界定: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科研用地属科教用地范畴,是指独立的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
《通知》中还规定了以下六类单位可申请使用科研用地,其中包括各类科研院所、大中专院校;科技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科技创业企业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发改部门认定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经信部门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省认定的外资企业独立法人研发中心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事科研设计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生命人寿并不在此范围之内。
此外,《通知》还重申“科研用地应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未经批准不得改变用途,不得变相开发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项目,不得对外分割销售。”
当时根据2009年的媒体报道显示,生命人寿将在松山湖设立集团总部,但8月13日生命人寿总经理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时代周报确认,生命人寿总部并不会搬往东莞。“金融城是作为公司的一个后援中心。”
而东莞市金融办副主任钟正良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生命人寿金融城项目与金融并无关系。“这是生命人寿与松山湖管委会那边谈的,不是我们立的项目。我并不了解。”
东莞生命金融城的施工进度也大大落后于原订计划。当初的规划建设要求开发建设期为1年6个月,宗地建设项目在2011年10月14日前开工,在2013年4月14日前竣工。但是直到2012年10月施工队才刚进驻工地。现场的施工告示牌也显示,竣工时间为2015年9月。这比之前的计划时间足足推迟了两年有余。
记者从现场施工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只有东莞生命金融城一期工程开始施工,二、三期工程图纸还未拿到。“一期工程共三栋楼,目前3号楼主体封顶已经完成,已经完成该建筑工程量的50-60%;2号楼大概完成其建筑工程量的20%,1号楼还在装基础,大概完成其工程量的10%不到。”
且根据当时计划,生命人寿应在2011年投入2亿元,2012年和2013年再分别投入5亿元。但据,松山湖高新区建设局工作人员介绍,“截止目前,生命人寿的总投入才2.97亿元,其中1.3亿元用于土地款,1.6亿元为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