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吗?原来你在买银行理财产品时,银行会给予客户一个相对固定的收益,而高出预期收益的超额收益是由银行独享的。但是现在这种现象开始悄然发生变化。近期上海农商行和招商银行发行了一系列产品,其收益结构上都发生了一些变化,对于超出预期的收益,银行按比例收取管理报酬。
两款产品收益模式创新引热议
2013年8月12日,上海农商银行发行了一款名为“鑫意理财福通2013902期”的产品。该产品在投资方面没有什么新意,但其收益结构却引起了各方的注意——该产品期限1年,是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预期收益率4.50%至5.40%,对于高于年化收益率5.40%的收益部分,客户能按80%的比例获取浮动收益,银行按20%的收益获取浮动管理报酬。
普益财管研究员范杰称,上海农商银行的这款产品投资对象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其投资对象决定了其自身是一款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以往,银行通常只为这类产品支付一个固定的收益,超额收益由银行独享。而此款产品摒弃了这种收费做法。
此外,招商银行于7月29日发行的“招银进宝之日益月鑫”系列产品,并没有公布预期收益率,而是约定扣除相关费用后,“投资者可获得按照招商银行公布的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计算所得的理财收益”。范杰称,这事实上由最终的投资结果确定理财产品的收益,更能凸显资产管理的味道。
银行理财由类存款向代客理财转变
范杰称,这些产品出现的最大意义并不在于市场解读的银行让利,而是在于理财产品设计思路的改变——从类存款的思路转向真正的代客理财思路。“基金化过程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主动投资,即主动的选择项目;第二阶段为净值管理;第三个阶段是开放式阶段,即投资者可以在约定的或任何交易日向银行提出申购/赎回申请,理财产品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方式完全相同。摒弃类存款运作实际上就是基金化的初始。”
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理财产品基金化是个漫长的过程,此过程可能会受到各方的阻力。长期以来,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习惯了刚性兑付文化下的固定收益类银行理财产品投资。而净值管理后,投资者将面对收益的不确定性,投资习惯可能发生变化。其二,净值管理要求银行能准确计量资产在不同时间点的价值,这一点对部分非标准类资产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