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中,记者发现,沃商广场的违规行为远不止违规预售这么简单。知情人士透露,该项目目前为止还是一个没有取得用地许可的“超级违建”。
按照现行开发项目行政审批程序,在商品房开发项目行政审批中,《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其他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只有在取得该土地合法使用手续后,才可以向规划部门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继而向建设部门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合法的项目建设资格;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当项目施工投入达到整个投入的25%时,可以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方能上市预售。而该项目没有取得合法的土地使用手续,用地规划许可及工程规划许可两项行政审批手续必然没法审批通过。按照这个说法,这个当地“2013年十大重点城建项目”之一的沃商广场,果真是没有取得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违建项目吗?
带着这一疑问,记者走访了当地国土部门,在钢城区国土分局土地利用科,一位工作人员肯定的告诉记者,该项目目前还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尚在补办中,“估计最快也要两三个月才能办下来。”对于沃商广场为何未取得土地手续就公然施工的疑问,这位工作人员不置可否。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局分管局长谢霞,谢副局长告诉记者,沃商广场地块的开发商沃商置业确实还没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据她回忆,该地块是由三部分组成:村庄,道路和企业厂房拆迁腾地。去年12月,这块土地被当地土地收储中心收储,目前已经报(莱芜)市里,拟通过正常流程招拍挂出让。这个流程走下来,估计得3个月左右时间。她明确表示,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之前,沃商置业的开发行为,肯定是违规的,其建筑物也是违章建筑。同时,她也表示出担忧,由于土地招拍挂是公开进行,严格的说,极有可能会出现多家竞拍的局面,如果被其他开发企业竞得该宗地块,目前沃商置业的开发投入行为,就会给后续清算转让增加不必要的麻烦。
开发企业无资质 开发商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
按照《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以内,到当地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产,专业技术人员和开发经营业绩等,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登记,这样,房地产开发企业才能按照核定的资质登记,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工商登级资料显示,沃商置业早在2012年4月18日就向当地工商机关申领了工商营业执照,以此推算,沃商置业应该最迟在5月中旬便应当向房管局备案,房管部门则应该根据其具体情况核定开发资质等级。钢城房管分局路副局长分析认为,按照沃商广场项目规模指标,开发沃商广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至少应该取得房地产开发二级或以上开发企业资质,沃商置业是否具备开发沃商广场的资质等级呢?
9月7日,记者采访了莱芜市房产管理局,开发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沃商广场的开发企业沃商置业还没取得房地产开发等级资质。严格的说,沃商置业还没有开发房地产的主体资格。
《城市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10万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而沃商广场项目在多家行政职能部门眼皮下层层闯关,且动工之初该宗地块尚未收储,而该项目开工一年一路绿灯,直至高调预售,个中缘由让人深思。
行政部门难查处 多个职能部门管不了一个违建项目
百余亩土地的违法建设项目就在当地多个职能部门眼皮下面如火如荼的施工,仅一年,其违规用地行为就多次被举报。钢城国土局土地监察大队朱姓工作人员证实,这块土地从项目开始,确实不停的有举报,该局也介入查处并下发过停工通知,8月中旬,该局还接到了国土资源部“12336违法用地投诉中心”转批的举报件,但多次查处效果鲜见。
一边是市民不停的举报,一边是违建项目的不断长高,这个超级违建就在市民的举报声和职能部门的查处中越查越勇不断成长。面对着拔地而起日日长高的商业中心,人们不仅要问:沃商广场违建项目从年初动工,至今已半年有余,这个与国土部门直线距离不足两千米,与房管部门建设部门规划部门都近在咫尺的庞然大物,为何上述多个职能部门都能视而不见,眼睁睁坐等这个超级违建长高长大,直至高调“优惠”预售,让近百购房者被这个天下掉下的“馅饼”硬生生砸中呢?!
钢城国土局蒋副局长的一席话,或许能成为这个疑问的恰到好处的诠释:政府花大力气招商引资的项目,其运作应该得到了相关领导的默许,作为基层职能部门在违规查处上也很为难。加之基层职能部门执法手段有限,所以在查处类似举报案件时,效果不太明显。
采访中,不少购房者对该项目环境表示忧心忡忡。而在之前记者对售楼部的暗访中,售楼人员信誓旦旦保证:对项目北侧近在咫尺的焦化厂数根烟囱,政府已规划将在最迟2015年搬迁结束。对此说法,一位政府官员坦言:焦化厂烟囱搬迁尚无此规划更无时间表。该位官员对沃商广场项目的环境担忧的表示:沃商广场在选址上或存在瑕疵,此处或许根本就不应该规划建设商住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