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广州消费者陈先生因光大银行无理停用自己的信用卡而向中国消费者报投诉之后,北京消费者徐女士近日通过中国消费者报再次反映了自己类似遭遇。陈女士要求光大银行正视消费者诉求,恢复自己的信用卡使用权。
今年9月16日,中国消费者报刊发了《在无法提供征信记录的情况下,以征信记录异常限制信用卡交易。消费者要求—光大银行:请道歉并恢复我的信用卡使用权》一文,披露了光大银行在无法提供征信记录的情况下,以征信记录异常限制广州消费者陈先生的信用卡使用权,文章见报后,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光大银行有关人士随后联系到陈先生,协商解决了陈先生的问题。
与陈先生相似,北京消费者徐女士也是光大银行的一名信用卡用户。据徐女士反映,她使用光大银行信用卡已逾6年,这期间并无逾期和欠款等行为,一直保持良好的信用状态。今年6月12日,徐女士接到自称是光大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因为徐女士的光大银行信用卡存在风险,其信贷额度已从 109500元 降至50000元,并要求徐女士把此前消费超出的约50000元,在6月18之前还上,如果未按时间还清超出部分,系统会自动加扣超限部分的滞纳金。
今年7月7日,徐女士按照信用卡账单存入了当月账单的最低还款额,这时她发现自己的账单中出现了2964.98元的滞纳金。7月10日,徐女士收到了光大银行发来的短信,短信显示:“尊敬的客户您好,因您的征信记录异常,不符合我行风险管控要求,现已对卡片进行停用,暂无法恢复使用,敬请谅解。”随后,有自称受光大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的人员电话联系徐女士,要求徐女士还清光大银行的欠款,否则会对徐女士的信用记录造成影响。
带着种种疑问,徐女士拨打了光大银行的客服电话。对方称徐女士的卡片已被停用,银行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应该咨询第三方公司。当徐女士询问停用的原因时,客服的回复是徐女士的征信记录存在异常。徐女士提出想要知道哪里出现异常,客服称无法提供,这需要客户本人前往人民银行查询。
9月6日,徐女士前往人民银行查询打印了一份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上的资料信息以及徐女士名下所有信用卡等相关信息记录,均显示为正常,并无不良记录。在拿到自己的信用报告后,徐女士拨打光大银行投诉中心的电话进行投诉,对方称会在7个工作日内回复。9月17日,徐女士再次收到光大银行相同内容的短信,之后,徐女士一直与光大银行进行沟通,但均未得到合理的解释。
徐女士告诉中国消费者报,从2002年至今,她一直在使用信用卡,这期间并无逾期和欠款等行为,信用记录良好。徐女士打印的信用报告也证实了这一点。对于光大银行降低额度与停卡的行为,徐女士认为,光大银行没有及时通知本人,也没有专门的银行工作人员或是客服告之停卡的原因,光大银行本身也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光大银行这样做是违约的,理应给自己一个合理的“说法”。
光大银行为何频频出现未做合理解释即随意中止消费者使用信用卡的情况?信用卡消费者的权益如何得到切实保护?徐女士期待着答案,关注信用卡消费者权益的人们也期待着答案。中国消费者报将对此继续予以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