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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权抵押融资有望破题 或造成地主效应
money.fjnet.cn 2013-10-22 08:56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来说两句

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将可进行抵押融资

被寄予改革厚望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于下个月召开,土地改革是一个热点话题。据知情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下一步土地改革方向可能包括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这“三权”将可以进行抵押融资。

对于农民来说,“三权”是为数不多能够抵押的资产。接受本报采访的专家认为,一旦“三权”可以抵押,将盘活农村农民资产存量,活跃农村金融市场,激发农村内在活力。但也有业内人士提醒,应对贷款风险和“地主效应”等问题引起重视。

“三权”抵押先行先试

随着人口城镇化,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产业化的发展,以土地流转为基础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为农村金融创新的热点。

共青团陕西省委农工部部长魏延安对记者表示,如果“三权”抵押能从目前的试点转为全面推广,将有利于金融与农业的结合。使金融这一农村发展的根本支撑问题得到破解。

事实上,“三权”抵押先行先试已经展开。2008年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决定,展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市场也随之建立。会议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随后,央行、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

《意见》规定,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试点用于贷款担保。

2012年,经过在6个县(市)区启动了“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云南省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以林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房“三权三证”抵押融资为重点的“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工作。

至今年6月28日,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表示,目前全省乡镇已实现基础金融机构服务全覆盖,“三权三证”抵押贷款余额近170亿元。

作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重庆市农村“三权”抵押融资也在2010年11月进行探索。

责任编辑:陈诗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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