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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例没列入今年立法计划 利益集体协调难
money.fjnet.cn 2011-08-30 10:12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利益协调多艰

诸多争议背后,是参与立法的不同部门代表着不同利益表达。

在《工资条例》起草过程中,参与立法的各方利益集体主要包括:代表工会的全国总工会;代表民营企业的全国工商联;主要代表国有企业的中国企业联合会;代表政府的人社部、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国资委。这些主要的参与方,均牵涉到工资支付保障。

比如同工同酬一旦出台,派遣工与正式工的工资问题,固定工与临时工工资问题都需

要做出调整,人力成本变动会对企业经营带来冲击。

再比如“工资”到底包括哪些内容,财政部、国税总局、人社部、发改委以及国家统计局对于这样的概念都尚未形成统一的意见。

据介绍,从微观层面,现在的企业内部工资改革缺乏依据,职工对工资增长有期待,希望条例出台之后能够明确促进工资的正常增长;从宏观角度,出台的时机成不成熟,出台后会对社会造成什么影响,尤其是对就业,这是宏观经济部门必须考虑的问题。

“微观经济部门往往是从自身角度,对利益问题看得比较重,但政府层面需要平衡各方面的利益。”人社部人士告诉记者。

目前这份《工资条例》的初稿内容,主要包括工资决定的方式、最低工资、工资支付、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工资的宏观调控、工资法律责任等几个方面。

“有些条文还在反复的论证过程当中,比如同工同酬如何实现,虽然已有初稿,但相关条文没有固定,只是讨论的基础,以后通过的《工资条例》和现在的初稿相比,可能面目全非。这种情况都是可能的。”人社部人士告诉记者。

至于《工资条例》究竟何时能出,在记者的追问下,人社部相关人士表示,“最乐观就看能否纳入明年的立法计划”。(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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