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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 财险老大恐无缘车险自主定价
money.fjnet.cn 2011-09-26 09:53   来源:北京商报    我来说两句

商报讯(记者 崔启斌)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渐近,多少险企能有资格自行设计车险条款备受关注。近日,保监会对自行设计车险条款的公司提出诸多资格要求,而财险老大——人保财险很可能因偿付能力不及格暂时与此无缘。

上周五,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拟将商业车险条款设定权归还财险公司,以个性化的车险产品来代替行业普遍运用的统一格式条款,更好地服务投保客户。意见征集截至今年10月10日。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仍处于探索阶段,产品创新势必增加经营风险。”保监会相关人士指出,改革初期只能允许稳健经营的公司进行前期试行,以总结经验。意见稿对依据自有数据拟订商业车险费率的财险公司的治理结构、内控制度、综合成本率、偿付能力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如经营商业车险业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以上,经审计的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综合成本率低于100%和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150%。

由此看来,近三年内成立的新公司已注定无缘自己设计车险条款了,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的也将被排除在外。所谓综合成本率,包括赔付率和费用率,是衡量产险业盈利能力强弱的主要标准,综合成本率越低说明产险公司盈利能力越强。去年财险市场综合成本率降至97.33%,其中三大财险巨头——人保财险、平安产险和太平洋[8.15 -0.12% 股吧 研报]产险的综合成本率分别为98%、93%和94%。不过,去年48家财险公司中有30家这一指标超过100%,这些公司将错过费率市场化的“首班车”。

在满足综合成本率的同时,财险公司的偿付能力也不得忽视。财险公司的信息披露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年底有9家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50%,其中就包括人保财险(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15%)。这就意味着,一旦意见稿付诸实施,人保财险将不能依据自有数据设计车险条款和费率。而平安产险和太平洋产险去年年底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80%和167%。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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