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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 财险老大恐无缘车险自主定价
money.fjnet.cn 2011-09-26 09:53   来源:北京商报    我来说两句

另有兴业证券[14.67 -0.41% 股吧 研报]研究报告指出,从保费规模前20名的财险公司综合成本率和偿付能力充足率状况看,如果以2012年为考察时点,仅有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和安邦财险具备自主拟订条款和费率的资格。

事实上,获得自主开发车险条款仅仅是市场化的第一步,意见稿还对相关财险公司的团队建设、信息系统提出了较高要求,要求上报最近三年商业车险经营情况、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诸多材料,并要求公司对条款费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不符合资格的公司,将参照行业协会的示范条款进行执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意见稿正式确定并下发后,此前行业普遍引用的商业车险A、B、C条款将废止,绝大多数公司将参考或使用行业的示范条款,当满足一定的考核指标后,可在示范条款基础上适当增加其他保险责任。据了解,目前中保协正在制订相关示范条款和行业参考的纯损失率,近期也将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不过,对于此次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部分小公司则提出质疑,认为有失公平竞争,改革前期只会拉大各公司经营业绩的差距,保监会对此的解释则是,为了防范费率市场改革过程中发生系统性风险。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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