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至14日,一系列全国性、区域性环评工作会议在北京密集召开。在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会议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表示,将对西部地区部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予以倾斜,其中包括:委托部分审批权限,下放部分审批权限等。
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巡视员牟广丰向记者表示,西部各省在贯彻上述会议和文件精神过程中,一定要把握好“重点项目优先”和“不欠生态新账”的尺度,避免重蹈东部地区过去“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但上述环保部环评专家库的专家对此并不担心。他表示,虽然是下放、委托部分审批权限,但“环保部仍然要把最后一道关,批复权还在环保部,只是把审批程序去下放、委托”。该专家称,地方环评门槛有的比全国还要高:“比如西部地区多矿产、少水源,一些项目审批从环保部下放到西部省区环保厅后,反而对煤矿的水利用率提出高于东部地区的要求。”
多位受访专家向《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表示,环保部今年首次提出西部地区建设项目环评的“差别管理”,将利好煤炭开发项目、城市快速轨道交通项目、新建汽车整车建设项目。上述专家预计,具体实施方案会在春节假期后不久公布,从而为西部欠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承接带来利好。
国务院原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位权威人士解读称,在区域层面,环保部给予政策倾斜的区域,都是国家主体功能区划中划定为“重点开发”的地区,特别是黄河中上游等重要河流的开发;在产业层面,把煤炭、电力、水利、煤化工、有色及黑色金属作为工作重点。
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一位战略环评资深专家告诉记者,西部地区地广人稀,这意味着在保证人群健康和生态系统不受危害的前提下,西部地区对污染物的最大容纳量比东部大,因此可以在重大建设项目环评的实施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水平上,给予西部地区一定的宽松度。
环保部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环评专家向记者表示,上述政策倾斜,一方面,目前由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来评估大多需要90天,委托、下放部分审批权限则有助于大大节约环评时间,提高环评效率,尤其对于南疆等欠发达地区;另一方面也能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大政方针的前提下,结合西部地区当地情况,在技术评估等操作层面适当加严或放宽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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