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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银行涉4.3亿元承兑汇票案 套现款去向不明
money.fjnet.cn 2012-02-09 08:27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我来说两句

昨日,《钱江晚报》报道称,7日,浙江金华警方在例行检查中查获一名公安部A级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刘维宁,该嫌疑人系烟台某银行支行行长。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他分多次将所在银行的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取走,涉案金额高达4.36亿余元。

报道称,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事发烟台银行

《第一财经(微博)日报》昨日经多方查询得知,此事事发银行是烟台银行,此前,刘维宁任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

今年1月30日,刘维宁驾车从烟台出走。据《钱江晚报》报道,昨日刘维宁被浙江金华警方抓获。

记者昨日致电烟台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刘维宁已经不是该支行行长,新的行长姓盛。记者多次拨打盛行长电话,均未有人接听。

这一消息也得到了胜利路支行一名工作人员的证实。她告诉记者,近日刚换了行长。

同时,她告诉记者,烟台银行的一切业务都很正常。

山东省相关监管部门人士也告诉记者,该部门对此密切关注,并已经采取措施,防范信用风险。而烟台当地,也已经采取相关措施,主要是为了防止引起储户恐慌。

烟台银行是在原烟台市商业银行基础上,于2009年3月正式开业的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原烟台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11月,是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之初,注册资金1.28亿元,后经多次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20亿元。

涉案金额4.3亿

记者昨日登录公安部网站,在A级通缉令中,已经没有了刘维宁的资料。但公安系统内部人士还可以查到。

通缉令中说,2012年2月2日,烟台银行保安部王姓工作人员到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行长刘维宁从2011年4月到2012年1月17日,分多次将银行库存银行承兑汇票全部取走,用途不明,票面金额4.3亿元人民币。

随后,刘维宁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所谓A级通缉令,是指缉捕公安部认为应重点通缉的在逃人员而发布的命令,主要适用于情况紧急、案情重大或突发恶性案件。

刘维宁于1月30日驾车逃离烟台。前日,在浙江金华,警方在对出租车乘员进行检查时,刘维宁出示了自己本人的身份证,随即被抓获,随身携带29万元人民币现金。当时他称,准备坐飞机回烟台。

烟台当地知情人士称,烟台银行胜利路支行一直都是刘维宁一个人打理,也就是高层负责人只有他一个人,大概因为今年要换人,一些账务无法公开接手,所以就携巨款潜逃。

《钱江晚报》记者在第一时间见到了刘维宁。根据该报的报道,“被他带走的银行承兑汇票,大多数已经提前套现,款项去向不明。”

但山东当地银监部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涉案金额并不代表他套现了多少。现在主要是公安部门在侦查案件,作为监管部门做的是外围工作。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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