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保协”加速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money.fjnet.cn 2012-03-08 18:22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3月8日讯 (王辉) 3.15来临之际,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通过省内主流媒体向社会进一步推介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能够有效化解保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矛盾、树立保险业良好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严小纲表示,为了维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保险消费者提供公平、方便、快捷的纠纷解决渠道,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建立了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免费为保险消费者提供保险合同纠纷调处。
据了解,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受理调解申请后,将成立调解小组,并及时召开调解小组会议,邀请福建保监局特约监督员到场监督。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保险合同纠纷经调解小组将向投诉人和当事保险公司询问纠纷的事实和情节,根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调解,并于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调解意见。
(一)省内(不含厦门)参与快速处理机制的保险公司;投诉人一方应为自然人;
(二)保险公司方面对合同纠纷有明确处理意见而投诉人不接受,且自保险公司做出明确处理意见起未超过6个月;
(三)未曾就同一事实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四)不涉及保险精算核准及生命表等问题;
(五)纠纷所涉及的索赔金额,财产险不超过20万元,人身险不超过10万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闽的境内外保险企业均与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签订了《福建省保险行业参与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自律公约》的约定,保险公司将服从调解小组提出的最终调解意见。如调解协议书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款项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调解协议书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
相关新闻
- 2012-02-23“闽保协”:探索建立保险合同纠纷诉前调解机制
- 2011-11-23“闽保协”召开保险宣传工作会议
- 2010-12-31闽保协提醒:轻易退保不可取发现银保误导可举报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