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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宣传时夸大收益率 到期银行不认账了
money.fjnet.cn 2012-03-08 16:55   来源:沈阳晚报    我来说两句

银行向客户承诺理财产品收益率为5.5%,而且没有风险。当客户用巨款买入产品后,却只获得了300多元收益。

3月7日,省政府召开的“3·15”新闻发布会上,省消协秘书长齐本义发布了2011年全省消协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丹东一家银行进行虚假宣传,吸引客户购买理财产品的案例,给投资理财产品的人们敲响了警钟。

典型案例1

理财产品夸大宣传,不要盲目相信

股市低迷,目前许多市民“转战”各类理财产品。消费者赵某在丹东市中国银行购买了一款理财产品,当时银行工作人员称收益率在5.5%,而且无风险。作为购买凭证,银行只给了赵某一张“理财产品业务交易信息确认表”。赵某满心欢喜地计算着产品到期后的收益。产品到期了,银行却只给了赵某300多元收益。赵某找到银行,银行解释说,这款理财产品收益率是0.36%—5.5%。赵某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没有清楚告知这款理财产品的风险和收益率,有欺骗行为,于是向丹东市消协投诉。丹东市消协受理投诉并调查确认事情属实。经调解,银行最终以高于当前国家规定的银行定期利率补偿了赵某损失。

消费提醒:

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时,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中的个别诱惑词句,一定要仔细研读理财产品的详细说明和风险提示,正确估测风险和自身承受风险能力,在此基础上再选购适合自己的理财产品。

责任编辑:全梦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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