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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近5年平安人寿理赔案将有果
money.fjnet.cn 2012-03-09 09:28   来源:经济导报    我来说两句

导报讯(记者 庄会晓)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淄博支中心公司 (下称“平安人寿淄博支公司”)与客户蒋维华4年多的理赔纠纷案 (本报2012年1月13日B2版曾予报道),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

近日蒋维华的丈夫程立智告诉经济导报记者,这场纠纷又有了新的进展,程立智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在与平安人寿青岛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接触后,认为此事有望在3月15之前得到解决。

程立智说,他已委托律师李滨于2012年2月15日向山东保监局投诉,要求对平安人寿淄博支公司拒不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给付保险金义务和欺骗被保险人保险费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并要求限制该支公司经营人寿保险业务、责令其停止接受新业务,以及取消并撤换负有领导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还要求返还4期保险费,赔偿投诉人因申请理赔及行政投诉造成的损失,应按照保险金额(8万元)支付惩罚性赔偿金。

山东保监局2012年2月20日针对此事下发了鲁保监信[2012]第24号信访投诉告知书,决定受理申请书中举报的平安人寿淄博支公司涉嫌违反保险行政法律法规的信访事项,但告知书中表明“责令返还4期保险费、赔偿损失、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事项,属于蒋维华与保险公司之间的民事纠纷,依法应当通过双方协商或民事诉讼途径解决,保监局不受理,请以书面形式直接向该公司提出有关民事诉求,或向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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