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松:
我知道其实这个特别规定在起草的过程当中,大家相当热议的是女性生理期的时候也会考虑假期,但是后来没有了,这是不是也是一种妥协,考虑它的就业权的问题?
李明舜:
实际上任何一个权利的实现都脱离不了经济社会的条件,女职工的保护应该适度保护,不仅有利于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而且有助于她的全面发展,如果过度保护,就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
白岩松:
李教授,从具体的细节上来看,我们是否可以判断,现在在保证人权,涉及到妇女权益的时候,就业权还是要高于很多权利的?
李明舜:
劳动是财富之源,就业是民生之本,就业权本身就是人权之一,对就业权保护,只有就业了,才能够成为女职工,如果把这个前提失掉了,那么对她的很多保护成了空谈了。
白岩松:
大家接受吗?会不会有一种无奈的心情?
李明舜:
实际上任何法律的形成都是各种利益博弈的结果,在这个里面既有妥协的因素,但是我们还应该看到进步还是明显的。
白岩松:
在这个阶段还有这样的问题,我们看到了对女性权益的保护,单位的权益,最近有人说特别规定上明确规定了,妇女在产前拥有15天假期,但是现在由于咱们国家独生子女,很多产前的时候,恨不得提前半年就已经开始保胎了,不断地能开出假条来,弄得单位也没办法,这一点在将来又怎么办呢?
李明舜:
我觉得有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仅仅是底限,并不是高限,这个理念并不排除用人单位在此基础上更高水平的保护,但是另一方面女职工也有遵守用人单位制度、规定的义务。另外一方面,对于超出规定的额外要求,不再是权利。如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或者违法了,仍然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被辞退。因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只是不能因为怀孕、生育、哺乳减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和聘用合同,并不是绝对在这个期间不能解除。所以女职工也必须要在这个期间遵循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白岩松:
底限基础上多出一些条款包括一些权利,恐怕需要双方友好协商来,但是并不一定受到法律保护。
接下来隔一个短片之后还会有问题向您请教,继续关注,让这样规定如何落实。
解说:
“说到底这是基于保护母性的目的而采取的特别措施,是实质平等的具体体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出台,全国妇联权益部部长蒋月娥如此评价,而也是这几天,蒋月娥还在期待另一部法律的出台。
据悉,《反家庭暴力法》已经箭在弦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近期透露,反家暴立法已列入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
2011年11月25今晚关注:
全国妇联的一项统计令人震惊,在我国2.7亿家庭当中,遭受过家庭暴力妇女比例竟然高达30%。全国妇联还透露说,2004年以来,妇联系统受理的家庭暴力投诉量每年都在四万到五万件左右。
解说:
就在最近一起家暴的公共事件继续吸引人们的注意,不久前疯狂英语的创始李阳的妻子继续曝光了短信,称又收到了李阳的短信威胁。
李阳:
抓她头发摁到地上,很无情的那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