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铁路:参股也无话语权
5月18日,铁道部公布鼓励民资进入铁路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深入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等14条具体措施。但熟悉铁路投资历史的人士不禁要问:这一次,能有多少成功者?
民资入铁,不少先驱者已是伤痕累累,拥有辛酸记忆。一名曾见证民资合资铁路——衢常铁路失败经历的人士昨日向本报评论称,同2005年铁道部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经营的实施意见》相比,此番公布的实施意见并没有实质性的进步:“运输计划、调度这种核心资源依旧没有提及,还是相当于一纸空文。”该人士称。
衢常铁路,被看做我国民资入铁的典型样本。浙江常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光宇集团下辖企业)为运送水泥出资参与修建铁路。随后,因股权一再异动等原因,光宇集团于2007年退出,该条铁路被动回归国有。上述人士称,光宇集团持股曾达34%,获得“一票否决权”,但后来该项目加入另一国企,光宇集团的话语权随之丧失。
“(光宇集团)当时修建铁路就是想增加运货车皮数量,而铁道部根本不会放手核心权力。”他说。
近年来民资投资建设铁路的尝试主要集中在货运线路,一度盈利较佳的煤炭运输更获青睐。山西天易出口焦炭货源有限公司曾出资一亿元,参与石太客运专线的投资,其目的仍是为了让自己的货物能够优先通过铁路运输。
北京交通大学(微博)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称,目前进入铁路的民营企业首要目的,是为了获得货运能力,并非直接通过铁路运输挣钱。根据铁道部的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全国已累计组建了180家合资铁路公司,地方政府及企业投入的资金,占到这些合资铁路公司资本金的三分之一。
“在合资铁路公司里,很多公司股东会层面就可以解决的事情,地方铁路局也必须向铁道部汇报,请示铁道部批准。”一名长期关注铁路领域的投资人士称,铁道部的审批过程漫长,而且其决定往往不符合市场实际;民资同铁路系统的合作并非企业与企业间的合作,而是同政府的合作,双方的强弱一目了然。
更令民资踌躇不前的是,僵化的行政定价机制往往令进入者无利可图。
赵坚认为,铁路线路网路连接和收入分配仍由铁道部统一调度指挥,账目也由铁道部核算,进入者只能被动接受;运价十几年没有调整,人工、柴油、电力等成本却不断上涨,铁路投资回报周期又长,民资要进入需要很大的勇气;即使进入了,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下,参股铁路项目的民资股东常常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也就无从维护自己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