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后因肝癌住院,而中国平安保险黄石分公司却以有既往史为由拒赔。有律师表示,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实际上是不讲诚信的。
家住鄂州市的余先生在黄石工作。2010年12月的一天,朋友约他一起去为一个做平安保险的朋友捧捧场。主持人对保险的某些产品介绍后,接着每个入会者身旁都来了一个说客。余先生看在朋友面子上,表示同意买一份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过了几天,保险业务员拿着几十页的合同来办公室找他签字,余先生当时正好外出办事就委托别人把合同签了。签合同时,保险业务员没有表示任何异议。两年来,余先生共计交了保费共计12000元。
每年,余先生都会到医院做一次体检,今年五一休假余先生做例行体检时,B超显示肝脏有阴影。武汉同济医院教授会诊为肝癌,于是他于5月22日在同济医院做了肝脏肿瘤切除手术。按保险约定,保险期被保险人出现重大疾病平安公司应支付50000元保险金。但平安保险公司竟以有既往史(2005曾住院)为由单方强行终止合同拒绝理赔,并强行扣除近6000元的保险本金,只同意退付保险本金6000元。
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黄石分公司刘经理承认拒付,只同意退付6000元保险本金,理由是余先生有既往史,但在买保单时没有如实告之。
笔者在采访时发现,保险公司业务员在拉保单时一般都会以很低的门槛和要求来游说市民购买保险险种。而理赔时却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理赔,这样就导致了理赔的困难。
黄石一位市民告诉笔者,他家经常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上门拉业务。只要一个电话,业务员马上来收钱,所有的手续他们代办。但是真正要理赔时,保险公司会以种种理由拒付。
湖北本正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称,保险公司作为企业,卖的就是诚信,保单一旦签订就发生效力。在此起保单纠纷中,平安保险公司无疑要承担赔偿责任。平安保险拒赔实际上是一种不讲诚信的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他还提醒市民,购买保险时,一要选择一家诚信的保险公司,二要应该仔细阅读合同条款,避免遭遇理赔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