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财经要闻 > 正文
“退房令”面临三年大考 “无牌照”央企暗度陈仓
money.fjnet.cn 2013-03-21 09:08   来源:中国证券报    我来说两句

“涉房”回潮 央企暗度陈仓

与中国海运相比,大多数央企在进军房地产方面显得较为低调。今年2月,大连市与央企新兴际华集团合作推进“大连中华城”项目。按照当地媒体的报道,该项目已进入规划建设的实质性阶段。

资料显示,“大连中华城”项目是新兴发展集团(隶属于新兴际华集团)与大连市共同打造的城市综合体,项目不仅涵盖商业办公、购物休闲等性质,还包括了居住、酒店的功能。房地产开发的性质昭然若揭。

然而,作为一家主营业务为“黑色金属冶炼及加工、纺织服装、专用设备制造”的央企,新兴际华并未获得国资委颁发的房地产开发“牌照”。其如何避开“退房令”并获得审批,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

知情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项目在报批时,并未以房地产业的性质立项,而是商贸物流。这样一来,就很容易避开监管。

国资委的公开消息证实了这一点。国资委网站内容显示,2012年3月10日,大连市人民政府、新兴际华集团共同就“大连中华城”商贸物流项目举行了签约仪式。

这样的方式已成为央企在“涉房”过程中的惯用“招数”。知情人士透露,以装备制造为主业的央企恒天集团曾投资300亿元建设北京通州区宋庄国际时尚创意中心。该项目在报批时,是以“文化产业”的性质立项,而非房地产业。

一位业内人士将这种“涉房”路径称为“暗度陈仓”,曾为多家央企做企业战略的他还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当前不少央企都以类似的方式涉足房地产领域,这类央企通常并不以房地产开发为主业。随着主管部门越来越少地提及“退房令”,央企“涉房”已有明显的回潮迹象。

该人士还表示,央企涉足房地产业的主要业态选择在于商业地产,而非较为敏感的住宅开发。之所以如此,是由于在国资委制定的央企“退房令”中,并未将自用的商业办公项目纳入退出范围。若企业购置房地产项目用于办公,而非出租或出售,就符合相关规定。

而实际上,多数央企在获得商业办公项目后,仍有相当比例用于出租或出售。业内人士表示,国资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多集中在审批阶段,很少涉及项目运营的环节。且不少央企在开发运营房地产项目时,通常以三、四级子公司为运营主体,这也增加了监管难度。

今年1月30日,中海工业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滨江置业(上海浦东)有限公司、中海工业滨江建设发展(上海浦东)有限公司以14.73亿元联合竞得黄浦江沿岸E20地块,该地块为商用地块,楼面价达3.48万元/平方米。而中海工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正是曾被勒令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央企——中国海运(集团)公司。

自2010年3月国资委发布央企“退房令”至今,已有三年时间。期间,虽有不少央企陆续剥离房地产业务,但逆市“涉房”的案例仍有不少。去年以来,这种回潮势头日趋明显。眼下一些被勒令退出房地产业务的央企正欲在房地产市场上悄然发力。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涉足房地产领域的央企,多以开发商业地产为主。有的央企甚至“暗度陈仓”,以工业园区、商贸物流的性质拿地立项。在楼市调控背景下,央企的市场话语权正在提升,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高价地的制造者。城镇化进程中,央企进入楼市的冲动恐怕会有增无减。因此,三年前发布的“退房令”在执行环节应进一步强化,以遏制市场出现的回潮苗头。

利润诱人 “退房”节奏放缓

与逆市“涉房”情况相呼应,三年来央企“退房”节奏明显放缓。自2010年3月国资委发布央企“退房令”至今,已有三年时间。初期,央企退房速度较快,但最近已有明显的放缓势头,且不少企业未完全退出。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数据,2012年共有15家非房地产主业央企通过北交所转让17宗房地产项目,成交额为9.64亿元。其中,上半年有11家,退出13宗房地产项目;下半年仅4家,退出4宗项目。兰德咨询机构总裁宋延庆分析指出,央企“退房”的步伐放缓,主要是由于房地产市场回暖。

去年下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呈现“量价齐升”的局面。这不仅体现了楼市从底部升温局面,同时也使不少央企看到了其中的诱惑。

宋延庆表示,从各上市房企的年报不难看出,房地产行业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10%-20%之间。与运输、机械制造、钢铁等行业相比,显然具有不小的吸引力。且与民企开发商相比,不少央企有着大量的自有土地,低廉的土地成本无疑将抬高房地产项目的毛利率,进而推高企业的净资产收益率。而后者恰恰是国资委考察央企的重要指标之一。

业内人士表示,多数不愿退出房地产业的央企,都拥有大量的土地储备。这些土地多为企业自有,土地性质以工业厂房用地为主。企业只需变更土地性质,便可进行房地产开发。虽然目前部分涉足房地产领域的上市公司剥离了房地产业务,但他们大多是由于这一领域的业务出现了亏损。实际上,央企相对于民营房企而言在融资、拿地等方面有天然优势,其获取更高利润的几率较大,央企介入房地产行业的积极性一直较高。

在“退房令”推出一年后的2011年3月,国资委曾扩增了房地产央企的阵容,将鲁能集团、中航工业、新兴集团、神华集团、中煤集团等5家央企的房地产业务视作主业管理。据悉,此后,一些拥有大量土地储备的央企也曾要求国资委发放房地产开发“牌照”,但未获明确答复。

相比之下,主动“退房”的央企,多以“剥离不良资产”为主要目的。宋延庆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中石化曾在2010年12月转让旗下一家房地产公司股权、债权,主要原因在于该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并形成不良资产。此外,一些央企在拿地环节,涉及拆迁、土地性质变更等问题,为避免成为资产“包袱”,也将项目出让。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退房令”推出3年来,虽然有部分央企陆续退出,但彻底剥离房地产业务的仍属少数。央企“退房”步伐较慢,更多是由于觊觎房地产业利润等原因。

责任编辑:实习编辑:陈艳婷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