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于1991的茂名市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茂名信托)由于“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中国银监会茂名监管分局在2000年发文决定对其进行停业整顿,撤销该公司和收缴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银监会的一纸公告,终结了茂名信托13年的金融生涯,接下来的是茂名市政府对其进行一连串的清算工作。
近期,茂名信托清算小组相关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表示,茂名信托的清算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偿还方案正在等待批复。
不料,在茂名信托清算的收官阶段,一则实名举报让清算工作顿生变数。举报称,以“对债”方式清算所欠茂名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3万元债务涉嫌违纪、违法。
对此举报,茂名市纪委相关负责人昨日(3月21日)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正在进行调查,目前仍未有结论。
8亿债务收回不到1亿/
据一位知情人士回忆,茂名信托成立于1987年,原名茂名市财务发展公司(科级单位),主营业务是信贷,由茂名市财政局一个企财科科长主管。
茂名市财务发展公司在1991年经人行批准更名为茂名市信托投资公司,成为财政局下属的副处级单位,茂名信托的负责人也兼任财政局的副局长。
茂名信托在1999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显示,该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经营方式是存贷款和投资业务,经营范围包括信托存贷款、投资业务、委托存款投资业务、有价证券业务、金融租赁业务以及其他诸多金融业务。
“存款贷款都做,利率按照当时银行的利率。”一位前茂名信托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茂名信托的第一任负责人任期到1998年结束,由当时的副总升任法定代表人。“经营到2000年3月份,因为整顿金融业,在广东省保留了4家信托投资公司,茂名信托被列入停业整顿的行列。”上述前茂名信托职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当时,茂名信托有很多烂债收不回来,最后也有很多企业因为无法回收在茂名信托的存款而出现资金链断裂、倒闭。”
一份茂银监发【2008】68号文显示,茂名信托由于经营不善,无法支付到期债务,于2000年3月停业整顿并撤销该公司,收缴其《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
为此,茂名市人民政府成立茂名信托停业整顿工作小组,在2008年进而成立清算组,根据茂银监发【2008】68号文,在清算期间,清算组行使公司管理权,清算组组长行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权。
清算组相关人士提供的材料显示,截至2000年3月10日,茂名信托共欠有约8亿元的债务。其中茂名市财政局的债务金额最大,有3.44亿元;茂名市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国资局、市区信用社的债务合计约2000万元;广发银行有2.26亿、工行有3020万、建行有550万;茂名永业(集团)股份公司在茂名信托有823万的一般性存款。
截至2005年10月31日,茂名信托一般性存款债务已经从停业时的4亿元降至3.53亿元。据前茂名信托人士透露,目前清算组回收的资金不到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