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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营销服务部231笔车险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
money.fjnet.cn 2013-05-20 14:37   来源:保监会网站    我来说两句

当事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巴南营销服务部

住 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大道99号2幢2-1

主要负责人:纪元强

经查实,2011年至2012年期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巴南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中华联合巴南营销服务部”)将231笔直销车险业务虚构为中介业务计提手续费83764.05元,除去支付开具中介服务发票等费用,实际套取费用72009.75元全部返还给投保人。

以上行为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中华联合巴南营销服务部提供的《关于巴南中介业务的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人员的调查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上述行为属于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中华联合巴南营销服务部罚款10万元。

请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以下账户,并将缴纳罚款凭据的复印件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的,我局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

账号:50001333600058067698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中国保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起诉的,我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庆保监局

2013年5月8日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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