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证券业涉案者
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在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量刑中,主要是参考泄密范围以及泄密造成的损失程度来予以量刑,例如伍超明所涉及的向15人泄密224次主要是以每人每数据计为一次来计算。
根据最高检《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绝密级一项(件)、机密级两项(件)或秘密级三项(件)就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则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两人的量刑依据已经达到了“情节特别严重”。
另有消息人士透露,伍超明案还牵涉了一些券商人士,其中也有伍超明在学校结识的朋友。
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对于余下四名涉案人员的情况,除了他们的证券行业从业背景,国家保密局和最高检人士没有透露更多内容。
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告诉本报记者,对孙振、伍超明等人的审理、判决涉及到国家机密,因此不会做公开审理,也不公开判决书内容。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副教授郑旭告诉本报记者,国家工作人员泄露国家机密有罪,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也有明确的罪名规定。
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案是否涉及到行贿、受贿或内幕交易,目前也尚属未知。
但国家保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杜永胜在上述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据有关部门在案件调查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这起涉密数据泄密案件背后确实有利益驱动。
“有的通过和证券从业人员建立合作关系,利用证券机构从业人员指导其买卖股票,谋取利益。还有的通过参加证券机构举办的一些活动,比如讲座、恳谈会等等,获取高额的讲课费用。”杜永胜说。
一份部委文件的出炉流程
合作关系、谋取利益、讲课费用……官方披露的这些内容足以让外界浮想联翩。
对于数据背后的经济利益,一名券商研究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包括CPI在内的经济数据不仅直接关系到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而且是政府未来经济政策放松或紧缩的风向标,如果提前得到经济数据,就创造了一个投机性交易的机会。
在有传言1月CPI低于预期的2月14日,当时从债市可以观察到,因投资者感受到数据低于预期可能会带来紧缩预期弱化,投资者进场做多导致收益率下行。
投资者正是利用所获数据与市场预期的差异进行获利的。
如果债券投资者提前获得的数据比市场普遍的预期乐观,可先期购入债券,等待正式消息的发布;如果获得的数据较市场预期悲观,则提前卖出债券以控制风险。
一名曾从事过基金行业的人士也对本报记者表示,能提前拿到数据无论是对于券商还是研究员都有直接的利益关系。如果一家券商的研究报告总是能“猜对”宏观数据,就可以获得基金更多的“分仓”收入。
“跑部钱进”决非夸张。
一家资产管理公司的林姓高级研究员对本报记者透露,一些机构所聘请的经济学家,也担负着跑关系、拿数据等任务。
供求法则也适用于此。一名期货从业者就表示,他们甚至不需要知道具体数据,只要聊聊天知道关键官员最近在做什么,对某件事情什么看法,就能马上操作股指期货获利。
北京市检察系统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售卖国家机关文件的现象也并不少见,有时一份经济类文件能够卖到40万元到60万元。
上述两起案件的判决给更多的官员敲响了警钟。
杜永胜表示,这反映了一些经济部门在重要的涉密经济数据保密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 2011-10-24宏观经济数据泄密案已立案侦查6件 两官员涉案
- 2011-10-17东吴证券:9月宏观经济数据前瞻
- 2011-09-098月宏观经济数据发布 姚景源:通胀形势仍不乐观
- 2011-08-24央行是否暂缓加息 还需关注8月份宏观经济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