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城尽是次级债
2011年,不足一年,保监会共批准了10家保险公司发行合计不超过490.5亿元的次级债计划,接近过去7年累计获批额度的一半,用“满城尽是次级债”来形容保险行业绝不过分。
“次级债就是保险公司的救命稻草。”张华介绍说,次级债是保险公司为了弥补临时性或者阶段性资本不足,经批准募集、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的保险公司债务。“次级债作为国际通行的资本补充渠道可以快速拉高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增加对投保人的吸引力,还可以快速缓解偿付压力。所以发行次级债是保险公司的最佳选择”。
但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则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发行次级债券不过是很多保险公司的无奈之选。“现在保险公司解决偿付能力的途径主要有次级债、股东注资、市场资本融资这三种。目前保险公司上市融资渠道不畅,加之股东的资金也不宽裕的情况下,就只有发行次级债了。”
无论是最佳选择还是无奈之选,次级债都不可避免地成为保险行业的焦点。10月25日,中国人寿发布公告称,获准发行10年期和15年期两个期限品种的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创下了史上最高次级债的纪录。中国人寿副总裁刘家德表示,次级债发行完成后,预计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将提高40个百分点,即由6月末的164.21%提升至204.21%。
“300亿!简直是将‘次级债效应’发挥到极致。”张华认为,中国人寿发行巨资次级债对整个保险行业,尤其是寿险行业都起到了刺激性的作用。
当然,发行次级债也不能挥霍无度。今年10月19日,中国保监会发布实施《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2004年发布实施的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其中最重要的变动是,保险公司募集次级债规模的上限由不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100%降低到50%,计入附属资本的次级债金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监管机构提高险企发行次级债门槛的目的是逼迫保险公司转型。”郝演苏认为。不过,保监会的良苦用心实在抵不上现实残酷的压力。根据年度中报显示,人保财险、太平人寿和泰康人寿(微博)存量次级债与净资产之比分别为77.35%、73.92%和55.27%,早已“超标”。
为了使更多的保险公司在“超标线”前刹车,11月14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问题解答第13号:次级债和股东增资》,要求按照《办法》分段划分,《办法》颁布之前就已经超标的放其一马,《办法》颁布之后超标的禁止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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