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财经要闻 > 正文
证监会拟扩签字权 保荐代表人或可同时保荐四个项目
money.fjnet.cn 2012-02-14 09:41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我来说两句

证监会有望放开保荐代表人的签字权,从目前的两位保荐代表人保荐一个项目(每人可同时在发行部报一个,在创业板部报一个)扩大为同时在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各申报两个项目。这意味着,投行的保荐能力将大幅增加,有助于扩大投行业务,遏制部分保荐代表人热衷于频繁“跳槽”的现象。

拟采纳“2+2”方案

目前证监会要求,如果保荐代表人在正在核准流程中的发行项目上签字,则不能同时提交其他发行申请,必须等该项目的核准结果公布即该项目的核准周期完成。创业板部成立后,每位保荐代表人可以同时向发行部和创业板部各申报一个项目。

自去年开始,放开保荐代表人签字权成为业内热点话题,有观点认为,签字权应完全放开,不受申报项目的数量,能报几个就报几个。

此次改革,监管部门不赞同完全放开签字权,而倾向于“2+2”方案,即每个保荐项目仍由两位保荐代表人负责,但每位保荐代表人可同时申报的项目由发行部、创业板部各一个扩大为各两个。

从最初的一个项目,到发行部和创业板各一个项目,再到将来最多同时申报四个项目,证监会对保荐代表人的签字权正逐步放开。

在放开签字权的同时,证监会加强了对保荐代表人和保荐机构的监管。2011年,证监会共向14位保荐代表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监管谈话、一定期限内不受理保荐代表人推荐的项目乃至撤销保荐代表人资格等监管措施,有一家证券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责任编辑:林晨昱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投诉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