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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广股份否认招标有猫腻 中标公告未提风险遭质疑
money.fjnet.cn 2012-02-22 10:2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我来说两句

武汉地铁2号线广告招标事件在众多媒体的关注下再发酵。2月19日,武汉市纪委、监察局通报称,该招标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未履行相关法定报批程序,武汉地铁集团据此认定此次招标结果无效。

昨晚 (2月21日),省广股份[23.00 6.43% 股吧 研报](002400,前收盘价21.61元)发布公告,一方面就媒体对于公司招标过程的两点质疑进行了澄清,同时表示公司投标完全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有效,即否认招标过程有“猫腻”;同时省广股份还表示,“公司将立即与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公告还显示,公司股票将于今日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还发现,省广股份2月8日发布的中标公告,并未对招标的后续风险进行提示。正因为如此,当市场认定中标是板上钉钉后,包括湘财证券等券商纷纷对省广股份发布研报,大力推荐,并给予“买入”评级。

公司公告:立即与对方交涉

省广股份的“招标门”事件还要追溯到2月8日。当日省广股份的一则中标公告显示,“公司日前以中标形式投得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项目,获取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1个车站内常规灯箱、数码灯箱、梯牌、墙贴、屏蔽门贴等平面广告媒体的代理经营许可权”。

事后有媒体报道称,深圳报业集团的报价超过10亿元,而省广股份的报价仅有7.05亿元,在比对手少3亿元的情况下,省广股份依然中标,这也引起多家媒体对此次招标的质疑。2月19日,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的一则通告却宣告此招标结果无效。根据该通报,该公司此次户外广告设置位使用权的处置未履行法定程序。

昨日晚间,广大股民终于等来了省广股份姗姗来迟的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2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

在公告中,省广股份称,2月20日,公司收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告知函》,其被告知,因违反法定程序,经上级部门调查认定,本次武汉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权招标无效。

至于招标一事的后续进展,省广股份在公告中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将进一步与公司通过协商解决”。同时,省广股份强调,“公司将立即与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进行交涉,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之权利”。

而对于媒体报道中关于招标存在猫腻的猜想,省广股份称,“公司在上述项目的投标过程中,完全按照招标方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法有效”。

对于媒体报道质疑:“2月7日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才发出《中标通知书》,省广股份就已于2012年2月1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省广股份回应称,2月6日,省广股份已正式收到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发出的 《中标通知书》。但在1月18日至1月24日的7天公示期结束后,由于未获得招标方反馈的对中标结果的异议,公司确定为中标项目的中标人。公司于2012年2月1日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将该会议的相关资料发送至各董事。2012年2月6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

未提示中标后续风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2月8日发布的公告中,省广股份仅对中标情况进行了公告,但未对该中标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提示。

2月8日,省广股份公告称,公司日前以中标形式投得武汉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站内平面广告媒体代理经营项目。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相关人员与武汉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也就是说,在当初公告中标消息时,公司尚未同交易对手签订项目协议。而公司的公告中,并未对未签订相关协议下存在的风险进行任何提示。

记者注意到,在许多上市公司的中标公告中,一般都会有风险提示这一部分内容。2月20日晚间,金螳螂[39.46 3.84% 股吧 研报](002081,收盘价38.00元)发布的中标公告中就提及,“公司暂未就上述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昆仑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立斌表示,本来没有强制性规定对风险进行披露。如果中标之后,对方不能履约,可能是对方面临违约。在政府机构宣布此次中标结果无效的情况下,要看交易双方是谁的过错导致了无效。

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立新则表示,即使没有强制性的风险提示要求,但中标之后提示一下风险会更好,一般中标之后不会出现意外。至于中标过程本身是否合法,应该是招标机构的问题。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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