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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保险“内部规则”更改合同 投保人起诉获赔
money.fjnet.cn 2012-03-02 11:10   来源:重庆晚报    我来说两句

投保时,保险公司承诺每天有200元住院补贴,住院时只领到50元住院补贴。渝中区法院昨天公布一则案例,该院判决保险公司补足差价。

本应领8000元补贴

实际只得2000元

据渝中区法院金融法庭副庭长宋涛称,陈女士是一家公司的财务总监,2010年1月29日,她与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宏保险)签订了医疗保险合同。合同约定生病住院有补贴。投保当年,陈女士生病住院,申请理赔时却发现住院补贴大打折扣。

陈女士告诉法庭,按合同约定,如果生病住院,保险公司应在住院期间支付每天200元的住院补贴。2010年9月起,陈女士住院40天,保险公司赔偿时,每天只支付了50元补贴。按照合同条款计算,她本应得到8000元补贴,实际只得到2000元。为此,她将中宏保险及重庆分公司告上法庭。

保险公司称

投保人虚报工资收入

法庭上,中宏保险及重庆分公司代理人称,他们进行调查发现,陈女士在投保单上填写的月工资收入为8000元,而她的实际月工资只有2000元。他们遂将住院补贴下调为每天50元。所以,赔偿2000元并无不当。

宋涛称,法院审理时调查到,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对原保险合同作了更改。更改主要内容就是“原保险合同作如下变更,即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金额为50元”。同时,保险公司还出具了该公司的新契约规则,新契约规则也将陈女士的住院补贴确定为每天50元。

对此,陈女士表示,她并没有虚报工资。她的工资为年薪制,年薪为8万元,每月基础工资2000元,其余部分年底发放。但保险公司并没调查到这些情况。所以,保险公司说她月薪2000元不属实。

责任编辑:林晨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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