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规则”无效
工资收入并非重要事项
宋涛称,这起官司主要争议焦点在每天的住院补贴该发200元还是50元。因此,首先要确定保险公司更改的合同条款是否有效。保险法规定,修改保险条款需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一致,需要双方达成合意。而本案中,保险公司并没有证据证明,双方对合同的变更达成了合意,也没有证据证明投保人认可了批改的条款。
对于保险公司出具的新契约规则,宋涛称,该规则属于保险公司的“内部规则”,并不是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该规则对投保人没有约束力。法院从这两方面认定,保险公司批注50元的补贴对陈女士不发生法律效力。
对保险公司提出陈女士虚报月薪导致其作出错误核保决定的问题,法院认为,从保单看,保险公司询问事项中并不包括投保人的工资收入内容。由此看出,投保人的工资收入并非重要事项。所以,投保人即使未如实告知,也不构成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法院判决中宏保险支付陈女士差额保险赔款6000元,并赔偿银行同期利息损失。宋涛称,他们判决后,中宏保险很快就赔付了。
我市部分寿险公司推出“带息理赔”
身故日期到理赔决定日期之间要算利息
昨天,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传出消息称,为消除理赔难理赔拖延等让投保人头疼的事,他们为投保人推出了“带息理赔”,为投保人利益计时付息。据称,这种“带息理赔”在寿险业还是首创。
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有关人士称,所谓带息理赔,就是指对于该公司将给付投保人的身故保险金,该公司将另外支付身故日期至理赔决定日期之间的身故保险金利息。“针对的是寿险服务。”该人士称,计息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利率采取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该人士还称,保监会对保险公司常规理赔时间规定为5个工作日,而一般保险公司常规的理赔案件处理时间需要三四天左右,比较棘手的案件可超过3个月。“按行业惯例,从身故到赔付之间一般是15个工作日,这段时间一般不计算利息。”生命人寿重庆分公司有关人士称,根据“带息理赔”标准,该公司将按照银行目前0.36%的活期利率计算利息,10万元的理赔金一天利息在1元左右,“根据投保保额不同,每天的利息也不同。”
- 2011-08-03中宏保险发布首个中产家庭幸福养老规划白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