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规定加大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
money.fjnet.cn 2012-03-15 10:53 来源:东南快报
我来说两句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扩大担保物范围,提出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应当配合国家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完善面向中小企业的财产抵押物认定、评估、流转等制度,推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专利权质押、土地经营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方式。
而在政银企会商机制方面,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政府、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三方会商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奖励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金融机构。
此外,还将不断拓宽其他融资渠道,拟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和规范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拍卖行、融资租赁公司、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股权融资、融资租赁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支持我省中小企业到境外融资发行人民币债券。
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和使用方面,拟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并逐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财政支持,有条件的应当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其他相关专项资金应当适当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小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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