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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保财险缘何拒赔渔船火灾事故
money.fjnet.cn 2012-03-29 10:34   来源:法制今报    我来说两句

法学界人士认为维修渔船

是“海上作业”的延伸应予理赔

2011年1月22日,一艘宁德渔船在浙江省温岭市东方船舶修造厂修理过程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这起火灾事故中伤亡人员的赔偿款还未落实。原因是宁德人保财险公司认为维修渔船不算“海上作业”,因而拒绝理赔。

台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在2011年2月21日出具的台公消火认字[2011]第0003号《火灾事故认定书》载明,“起火时间:2011年1月22日9时03分许;起火部位:温岭市东方船舶修造厂内的闽宁渔F666#渔船前舱内;起火点:前舱内北边角落处;起火原因:在后舱内气割铁管,产生的火花透过孔洞掉落到前舱,引燃前舱舱底的泡沫等可燃物起火……火灾烧毁船舱内木板、泡沫及竹排(踏板)等物品,过火面积80平方米左右,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

船东林辉豪告诉法制今报记者,伤亡的4人是茅小春、梁照国、周玲彬和李国傲,其中梁照国、周玲彬当场死亡,茅小春在温岭市立医院治疗无效后又转至台州医院治疗,1个多月后因抢救无效也去世了,共花费了20多万元;重伤者李国傲至今已花十几万元治疗费。而这4位死伤者的费用,至今人保财险分文未赔。

责任编辑:edi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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