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新政第二波落地:银行券商信托产品均可投资
money.fjnet.cn 2012-10-23 09:15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我来说两句
收益有望提高
除境外投资的进一步放开外,新政也首次开闸保险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其他金融机构的产品。
《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规定,保险资金将可以投资境内依法发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不动产投资计划和项目资产支持计划等金融产品。
其中,险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其资产投资范围限于境内市场的信贷资产、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及公开发行且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债券,理财产品的发行银行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当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或者为境内外主板上市商业银行。
险资投资信托方面,目前险资仅可以参与投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受托信托公司上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
新规指出,保险公司参与投资金融产品,应满足具有完善的投资决策与授权机制、风险控制机制、业务操作流程、内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具有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会授权机构批准投资的决议和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等条件。
一位保险公司投资人士指出,偿付能力水平的要求也较此前6月的征求意见稿的150%有所降低。
在多位保险投资人士看来,门槛的降低为更多保险公司投资其他金融产品和基础设施债权计划创造了条件。由于寿险公司的盈利周期较长,不少保险公司尚未进入盈利周期,偿付能力要求的适当放宽可以减小保险公司筹资压力。此外,目前权益投资欠佳,新品种的开放可以提高投资收益率。
前述接近监管的人士表示,开闸险资投资其他金融产品,让保险资金成为所有金融产品的买方,从而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并且由投资改革转型推动保险产品模式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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