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停产疑云
5月2日,澄清公告称,“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南科伦分别于2013年1月和3月暂停了该产品的生产。”
让市场疑惑的是,为了响应去年11月8日药监总局132号文,缘何母公司和子公司要分开停产,而且时隔足足两个月,没有统一口径停产?
碳酸氢钠注射液在科伦药业输液产品中占比并不大,按生产规模完全可以一次性叫停生产。据其公告,2012科伦药业年该产品销售金额为824万元,占其营业收入的0.14%。
对此,副总经理葛均友给予了牵强的回应,“我们接到《通知》(132号文)的时候,进行了相容性的研究,湖南科伦(仍保持生产)当时是为了两个产品的对比研究。”
据葛介绍,第一次实验的结果违背了中性硼硅玻璃更稳定的常识后,所以进行了第二次对比实验。3月31日生产的C130331批次就是其实验批次,实验结果还没出来,还在考察期。
子公司湖南科伦3月份继续生产仅仅是为了第二次对比实验?同时,3月份湖南科伦除了这C130331批次以外,没有其他生产批次了吗?
两者答案皆是否定的。
记者以客户身份咨询了湖南某经销商,调查后发现,3月份由湖南科伦生产的C130304批次在湖南省市场上流通,并在4月上旬仍有销售。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尽管科伦药业目前称其最后的批次为3月31日生产的C130331批次,但据知情人透露,科伦药业碳酸氢钠注射液的最后发货记录竟然在4月26日。
4月26日为何日?
4月25日,科伦药业被曝钠钙玻璃瓶包装的碳酸氢钠注射液存在玻璃碎屑。后经记者查证,市场上已被爆有玻璃碎屑的产品为四川科伦药业H11073002批号,生产日期为2011年7月27日,有效期为2013年6月。
可见,科伦药业相关批次问题药品被曝光后,或方才彻底叫停发货。
前述医药业内人士也直言评价,“去年药监局132号的精神,没有很好地落实。因为文发了,但没有具体指哪个品种。但生产企业应该根据产品的风险大小,主动停止使用问题包装。不要非强制停才停,这样缺乏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