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50766706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滚动新闻:
QQ:529620593 网站投稿 繁体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财经频道> 经济与法 > 正文
央视曝光空气净化器乱象:夏普等上黑榜
money.fjnet.cn 2013-05-29 09:04   来源:每周质量报告    我来说两句

  专家认为,洁净空气量作为反映净化器净化效果的最基础的指标,对于判断净化器产品的优劣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因此现行的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空气净化器必须标注洁净空气量这个指标。

  主持人:按照目前国家推荐性的标准,经过检测机构的检测,市场上热销的净化器产品中,有一部分PM2.5和甲醛的净化效率都达不到商家宣称的数值,尤其是针对甲醛的净化能力更是与宣称的98%、99%的净化效果相去甚远。专家说,空气净化器净化能力的判定是一个专业而复杂的过程,消费者在购买时不能简单听商家的一面之词,那么,在购买空气净化器时到底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继续来看记者的调查。

  专家一再强调,消费者在选购空气净化器的时候,不能简单听信商家宣称的所谓净化效率,因为空气净化器的净化效果除了会受到净化器本身的净化功能的影响之外,还会受到净化空间、净化时间和净化初始环境等诸多条件的影响,不考虑这些条件,而单纯讲净化效果是不科学的,消费者更不能简单凭借所谓的净化效果判断净化器产品的优劣。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总站实验室主任 沈浩:我粗看了一下现在这三个(空气净化器的)宣传材料,然后这上面呢,它们的初始浓度和测试时间是肯定都不一样的,然后测试舱,我们假定都是在统一的测试条件,30个立方米测试舱的条件下,就凭不同的测试浓度和测试时间来说呢,是没有办法进行比较,不能得出它们哪一台更好。

  也就是说,同样是声称甲醛净化效果能达到98%,有的净化器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就能达到,而有的净化器却需要10几个小时,如果单纯看净化效果两台空气净化器的效率看似是一样的,但是没有考虑到净化器运行时间的差别,这样的简单判断就可能得出一个片面的,甚至是错误的结论。

  而之所以会出现空气净化器市场存在过度宣传和混淆概念等多种乱相,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针对空气净化器产品,没有一个统一的强制性的国家标准,导致不同产品执行的标准不同,针对净化效果检测的实验条件不同,因此不同的净化器产品所谓的净化效能基本不具有可比性。

  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主席 华元钦:(企业)为什么标甲醛(去除率)99.5%,因为早几年主要是甲醛引起室内的污染,由于装修装饰,所以它先标甲醛,最早一批产品PM2.5是不标的,PM2.5可能要标也是近一年的事情,由于PM2.5、雾霾天气、污染严重,每天环保部就报PM2.5是多少多少,它们感到是一个热点,它们也开始标这个PM2.5,实际上检测,在PM2.5上面检测根本没有一个统一的方法,这个2.5标,也就企业自己,或者企业自己按自己的企业标准来做这个实验,做这个评价,把这个数据标出来,这些都没有一个统一规范所造成的。

  专家指出,由于缺乏统一的强制性标准,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比较和判别空气净化器产品的好坏带来了不便,另外对于执法部门判断净化器产品的质量优劣也造成了困难。虽然按照国家推荐标准检测,可以证明部分净化器产品达不到其宣称的净化效果,但是由于针对净化器净化效果主要指标的国家标准不统一也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很难判定这些净化器产品不合格,因此专家呼吁,尽快制定更有针对性也更有可操作性的国家标准。

  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主席 华元钦:如果有一个统一标准的话,起码反过来为政府部门就提供了一个技术的依托,如果政府部门监督抽查了,起码有一把统一的尺子来衡量你这个产品性能怎么样,是不是符合要求,那么这个对政府部门也是有好处的。那么对企业来说,有一个标准出来了,大家就会向这个标准方面去努力,去靠拢,提高这个行业的技术水平也好,提高它的总体的能力也好,技术能力也好,都是有好处的。

  主持人:根据调查和检测的情况来看,市场上不少空气净化器产品无论是甲醛去除率还是PM2.5的去除率都达不到标注和宣称的水平,而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专家认为最重要的原因是目前我国缺乏针对空气净化器净化效能的统一的强制性标准。因此要想规范空气净化器的市场,一方面相关企业要提高产品质量,规范产品宣传,促进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同时更为重要的是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标准并落实执行,这样才能规范空气净化器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乔佳利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