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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鹏:试论我国分红保险的转型发展
money.fjnet.cn 2013-06-06 09:26   来源:中国经济网    我来说两句
 
    二、分红保险转变发展方式的思考与建议

    回顾过去十余年的分红保险发展历程,其中银行渠道的分红险已经完成了两个五年期业务的产品周期,恰好历经2002年-2007年、2008年-2013年股市的牛市与熊市,历经了粗放式发展与结构性调整,对于分红保险已经初步形成了客户认知和行业价值判断,面对寿险业发展增速的回落和产品竞争力的考验,行业转型与升级的形势更加紧迫。

    (一)回归和坚持本源,进一步转变分红保险的经营理念

    分红保险在国外起源于相互制保险公司,随后股份制公司也效仿销售。提供风险保障服务的基础上,与客户实现利益分享、风险共担是分红保险的起源和核心理念。分红保险的经营应始终坚持分红保险的本源,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一是坚持风险保障这一基础要素。坚持保险保障附带分红功能,而不是分红附带保障功能。正视当前我国分红保险产品设计中存在的不当倾向,注意防止分红保险完全理财化、保障功能淡化、长期储蓄功能短期化,避免把分红保险等同于理财产品,引导客户对分红保险的正确认识;二是坚持回馈客户这一本质特征。分红保险是公司经营管理与客户利益之间的有机结合和利益平衡。需要十分注重严格控制经营成本,注重投资管理与产品销售的匹配与支撑,注重形成“三差”的盈利空间和模式,注重经营盈余公开、公正、透明地回馈给客户。同时还要坚持设计合适的产品责任、选择合适的分销渠道、推进合适的目标群体,确保利益分享机制的真正形成。

    (二)推进产品升级与科学配置,构造多层次的产品体系

    研究分红保险历史最为悠久的英国寿险市场,我们发现分红保险在英国前后逾200年的历史,从立足分散死亡风险的产生时期,到紧密结合储蓄替代需求的迅猛发展时期,到因投资风险、客户投诉等问题剧增的变革时期,均反映出产品始终要服务和服从与客户需求的发展规律。随着我国金融保险消费的逐步升级,迫切需要保险产品进行系统化构造。

    以银行保险的产品体系为例,应当探索构造三个层次的产品线,以满足高柜、低柜、理财中心、私人银行等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一是基础保障产品线。专门研发内容简单、易于解释、手续便捷的纯保障型产品,包括医疗费用、重大疾病、养老、意外险等险种,尝试制定行业标准化条款,不附加理财和分红功能,发挥保险独特优势,提高产品内涵价值;二是大众理财产品线。正视和满足一般群众寻求固定收益回报的理财需求,在已有新型产品的基础上,加大产品创新力度,针对现有5年期及以内的分红产品进行更新换代,探索以固定和明确收益为主要特征的保险理财产品,从产品设计上尽可能降低误导消费风险、同时降低销售成本;三是高端投资产品线。应对金融混业经营的挑战,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积极参与金融创新,探索发行与外汇、债券、基础设施建设相挂钩的理财产品。依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探索开展公募资产管理产品,获取高净值客户资源,提升保险业资产管理整体实力。探索推动变额年金、变额万能寿险、累计式分红保险等创新型投资险种。

    (三)提高资产配置能力,切实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产品竞争力

    分红账户的资产配置能力是提升分红产品竞争力的基础。加强对分红账户资产管理的科学规划、系统研究和项目配比,注重对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的研究与预判,制定和实施好升息通道、降息通道,以及资本市场和经济周期对应的产品策略、资产配置策略,确保资产可变现能力、额度以及收益水平。特别是注重投资管理机制的逆周期调整,尽量平滑收益,避免红利分配能力的大幅波动。通过分红产品的更新换代,拉长产品缴费期限,优化分红帐户资金的滚动机制,形成稳定的可投资资产、拓宽资产配置空间;通过探索和推动网上销售、电话销售的新型渠道,降低销售成本。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改善产品设计理念,积极应对未来利率市场化改革和保险费率政策改革的趋势,切实将利益分配更多地向客户倾斜;通过加大保障型分红产品销售,促进死差益和费差益的产生,逐步实现分红收益来源的多元化,改善单一依靠利差的利源结构,提高分红收益稳定性,促进盈利模式转型;通过科学制定业务调整战略,制定不少于五年的业务调整规划,逐年利用期缴业务替代和消化趸交业务,在保证现金流充足的基础上逐步消化历史包袱,实现业务结构调整的“软着陆”。

    (四)提高产品管理透明度,继续加强监督管理和风险防范

    学习借鉴英国和新加坡等国家监管分红保险的理念和有益做法,应对全行业分红保险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与回顾,重点在加强产品管理透明度方面,完善监督体系和制度机制。一是不断完善专项监管指引和规范,重点完善红利计算方式、专项精算师制度、销售适当性监管和信息披露等监管规定,提高财务核算、资产管理的独立性,分红产品与传统非分红产品损益分配、费用分摊、红利分配、准备金提取的监督。二是加强信息披露。建立分红保险产品和宣传资料的集中信息披露平台和机制,探索向被保险人提供听证的权利和机制,提高保险企业对分红保费结构、分红账户和利益分配机制对消费者的说明义务,增强产品管理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对政策引导。依据产品投资和保障属性,推进分红保险的差异化和分类监管。逐步规范和完善保险业务数据公布和标准体系,探讨对5年期以内、保障功能弱化的分红产品在会计核算口径上建立差异化监管规定,以进一步引导分红保险业务结构转型;四是加强综合治理。加强对销售误导的联合监管与严肃惩处,划清保险企业和代理机构的销售误导责任,完善处理分工与合作机制。开展对重点渠道、地区和险种监测,妥善处置群访群诉事件,应对好分红保险满期给付高峰,切实防范退保和现金流风险。加强包括分红在内的新型产品销售资格管理,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提升销售人员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注重加强社会公众教育,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培育良好的保险消费市场和社会环境。(作者单鹏,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秘书长)

责任编辑:乔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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