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层可能是想用这种方法来统计非标类理财的总量。”华东某城商行金融市场部人士分析称,“但如果只有超过80%投向非标才算作非标类理财的话,那非标类投资还会有相当大的空间。”
在该人士看来,银行只要在设计阶段将理财产品投资非标债权的比例控制在80%以下,就可以登记在其他类型的理财产品项下,如此可规避非标类理财的登记监管。
不过,前述登记要素中亦有“投资资产种类及比例”一项,但该比例登记仅在要素的“备注”一栏,而不是在“值域”和“数据表示”的项下,这或意味着,该比例将不被纳入统计数据。
“备注部分适用于单只理财产品的监测和监管,而不会被系统视为统计数据源。”某接近地方银监人士分析称,“要素中,‘值域’和‘数据表示’应该是为了理财产品的分类做统计。”
与此同时,与其他非银类机构合作的理财产品也通过要素“合作模式”被纳入登记分类。每类合作模式分别在值域处有单独的登记代码。
此前,银行理财曾一度借助信托、券商、基金子公司等机构提供的通道,绕过管制限制,开展表外类贷款业务,而纳入要素登记后,与各类机构合作的理财的真实规模将更趋于透明。
而前述操作手册(监管客户端)显示,该一系统中,监管端除查看单只理财产品外,还可通过设置统计条件,查看募集币种图、产品收益图、投资者类型图、产品数量图、产品投向图、产品期限图等各类统计图表。
此外,监管端还可查看三类理财产品报表,即理财产品募集情况统计表、理财产品终止清算统计表以及理财产品计划发行统计一览表。而有关理财产品的图标和报表的汇总与生成,无疑让监管层将对银行理财产品的整体运行情况有更具体的了解和掌握。
“根据这一系统,监管部门能够分时段、种类等多个要素对理财产品的规模进行检测,以防范发生兑付期限、投资类型过于集中等可能产生的风险。”前述接近地方银监人士指出,“同时也能针对统计结果出台相应政策。”